著名的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研究人类认识(思维、智力、认知等)的发展和结构,强调认识的个体心理起源和历史发展,并提出了一整套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他认为,动作是儿童感知的源泉,同时又是儿童思维发生的基础。主体通过动作对客体进行适应,这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真正原因。
1.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
皮亚杰认为制约儿童心理发展的因素有以下四个:
①成熟。儿童某些行为的出现是由于躯体结构或神经通路的机能。它们的成熟在整个心理成长中起一定的作用。
②物理环境。包括儿童对外物的体验和来自动作的逻辑经验。前者通过作用于物体来感知物体的特性,后者是通过作用于物体来理解动作间的协调结果。
③社会环境。包括社会生活、文化教育、语言等。
④平衡。皮亚杰认为上述三种因素都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平衡才是决定性的因素。
平衡是个体保持认知结构处于一种稳定状态的内在倾向性。这种倾向性是潜藏于个体发展背后的一种动力因素。自身与环境达到平衡的具体途径是同化与顺应;当遇到外界新的事物时,儿童总是试图运用其原有的图式去进行同化,如果同化成功,儿童就会满足自己现有的认知图式,处于暂时的平衡状态;而当某种作用于儿童的外界信息不能与其现有的认知图式相匹配时,便会做出顺应,即儿童通过调节自己的认知图式或创立新的图式,去顺应新的事物,从而达到一种新的平衡状态。
平衡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主体不断成熟的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同化与顺应这两种机能的平衡。个体认知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取得主体(儿童)和客体(环境)之间协调一致的过程。正是在这种不断寻求平衡的过程中,儿童得以实现自身的认知发展,从低一级水平的图式达到高一级水平的图式,并形成不同的发展阶段。
2.认知发展阶段
个体认知发展具有阶段性,这是皮亚杰理论中的又一重要观点。他提出了儿童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具体如下:
皮亚杰理论认为: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儿童的认知具有不同的特点;阶段与阶段之间的关系是非连续性的;在同一发展阶段内,各种认知能力的发展水平是平衡的;阶段间的发展顺序是不能改变的,即各阶段由低到高的发展顺序是不能逾越或互换的。任何个体者都按照固定的次序经历相同的发展阶段。
在这套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中,他针对儿童的语言习得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人类有一种先天的认知机制。但这种先天的机制不是由普通语法构成的语言能力,而是人类一般性的加工能力,它不仅适用于人类的语言活动,而且也适用于人类其他的认知活动。
(2)儿童并没有特殊的语言学习能力。儿童的语言能力只是认知能力的一种。认知发展先于语言发展,语言发展以最初的认知发展为前提,认知发展的顺序和普遍性决定了语言发展的顺序和普遍性。相对应地,语言的普通性只是认知普通性的一部分,表现为人类普遍具有的认知策略。
(3)儿童的语言发展能力不是先天就具有的,也不是后天学习得来的。它是儿童作为认知主体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同化和顺应达到一个阶段的平衡,并逐渐发展到更高阶段的过程。
在行为主义盛行时期,皮亚杰的关于儿童语言习得的观点最初并不为人们重视,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对行为主义学说展开批评之后,人们才逐渐发现皮亚杰理论的价值,并将皮亚杰的理论与儿童语言习得的学说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与此同时,皮亚杰领导的日内瓦心理学派也开始对儿童语言习得研究给予关注。
皮亚杰认知理论对语言康复的启示:
第一,康复师要尊重儿童在语言康复活动中的主体性,让他们成为语言学习活动的主体。在正式康复之前,康复师应充分了解儿童的需要、兴趣、能力和个性特点等,并以此为依据来选择康复内容,确定康复方法,在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康复师要注意将语言领域的康复和日常生活及游戏中的自然语言交流结合起来,为儿童创造更多运用语言进行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完成语言的学习。
第三,优先促进儿童相关认知能力的发展。支持认知相互作用说的学者认为,儿童在产生字词前必须首先习得其概念。如果相关的认知能力尚未开始发展,那么儿童的语言能力是不会提高的。因此康复师必须评估儿童的认知能力,然后在语言本身发展之前帮助儿童发展这些认知能力。
例如,一个孩子如果没有接触过狗或者还没有发展客体永久性的概念,那么当儿童不认识小狗或者小狗不在视线范围内时,他是不可能说出这些词语的。所以,康复师在教儿童说话之前,应该先帮助他们建立稳固的客体永久性的概念。
再比如,儿童对于颜色的认识能力有其年龄规律,对于颜色词的习得也有年龄差异。以90%以上儿童习得某颜色的命名能力作为该年龄的掌握标准,则3岁汉族儿童能命名的颜色仅为“红”和“白”,对“蓝”的命名正确率仅达到26.6%,对“橙”的命名正确率仅达6.7%。所以康复师在教导儿童颜色词时,应该充分考虑儿童颜色认识的年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