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经侦”消息,近期,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达984万余元。2022年10月18日,思茅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获取线索,有人假借某基地加油站的名义,私自对外销售成品汽油。经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桑某、马某,扣押涉案成品汽油18.5吨。

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桑某、马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许可的情况下,诱骗他人办理预存加油卡,以低于市场零售价1元的价格,大肆面向社会销售92、95号汽油共1041吨,涉案价值达98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桑某、马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普法链接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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