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集团利用“恋爱脑”的单纯,在婚恋交友平台上骗取多人钱款共计200万元。近日,翔安法院发布一起诈骗案。
阿强(化名)在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了阿珍(化名),很快坠入爱河。
阿珍先后以侄子在学校和别人打架需要赔偿医药费、父亲出车祸、自己要创业开美容店等理由多次寻求阿强的支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阿强通过透支信用卡,找朋友借款等方式陆续向阿珍转账十余万元。
然而,钱给了,人却迟迟没能见着,阿强渐渐产生了怀疑,表示如果不能相见就要求阿珍还钱,却被阿珍拉黑。无奈之下,阿强只得报警求助。
最终,警方发现阿珍的背后竟是一个诈骗团伙,“阿珍”只是该团伙使用过的一个小号。
经查,马某伙同任某(另案处理),先后招揽江某、翁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假借婚恋交友之名,在婚恋交友平台上以女性身份使用化名添加男性被害人后,以情侣间赠送礼物等名义,骗取男性被害人在马某及任某开设的十余个微店内,高价购买玩偶、零食、化妆品或假冒的高档手表、玉石、钻戒等,由微店寄送至“女友”指定的地址,但收款后未实际发货交易。以此诈骗他人钱款共计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0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马某为主提供启动资金、场地、电脑等,组织人员实施诈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最终,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翔安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马某等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未曾谋面的网友进行大额转账,一些骗子为了取信于人不仅会编造各种故事,甚至会展示虚假的照片、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以结婚为目的的网络交友在转账前更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人财两空。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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