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4月18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原主任王安庞受贿一案。


图片来源:山西高院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安庞担任运城市委组织部部长、运城市市长、朔州市委书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59.5957万元,产生孳息219.8613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安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安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王安庞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公开简历,王安庞,男,汉族,1958年5月生,山西长子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3月参加工作。王安庞早期在太原市工作,历任太原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太原市北城区委副书记、阳曲县县长,太原市尖草坪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03年,王安庞调任运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根据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安庞的受贿行为从此时开始。
2008年,王安庞任运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调任朔州市委书记,2018年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2021年7月被免职。
2022年5月,王安庞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经查,王安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成谋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王安庞被查3个月前,2022年2月,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被查。他曾于2020年任朔州市市长,2021年2月任朔州市委书记,同年9月调至山西省地质勘查局,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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