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人致死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数量庞大,交通事故的发案率也比较高,非机动车驾驶员一般都没有驾驶证,没有购买交强险。
很多人认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属于非机动车,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情况真是这样的吗?
两名骑行者相撞,一人身亡!
4月9日,成都天府绿道,发生一起自行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导致一名女子死亡。
4月10日,目击者范先生告诉记者,4月9日上午,他和家人朋友一行到成都环城绿道上骑行锻炼。当天上午11时许,他们从绿道南门往北门方向骑行至玛歌庄园附近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趴在绿道上,身边有血迹。几名男子围在女子身边,似乎在提供帮助。由于事发路段是一个急转弯,而且是下陡坡路段,车速快,人流量大,他没有多停留,便离开了现场。
“当时我以为女孩只是骑行摔倒受了伤,事后从骑友群才得知女孩不幸身亡,心情感觉很难受。”范先生介绍,事发路段紧邻一个隧道,而且地势低洼,附近有广播提醒骑行者减速。
还有一位目击了此事的网友评论称,他在事发后几分钟经过事故现场,本想提供帮助,但当时有人称千万不要动那名受伤女孩,怕造成二次伤害,因此他在现场摆了锥形桶后便离开了现场,该网友称,有个骑山地自行车的小伙子逆时针方向占道,女孩顺时针方向下坡时与其相撞,女孩飞出去很远。
那么涉事男子骑自行车撞人致死,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
律师解答
与危险驾驶罪不同,交通肇事罪不属于特殊主体犯罪,机动车驾驶员,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员,甚至是行人,均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造成1人死亡,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条链接
一、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