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李斌
3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2022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黄石市、荆门市等17地新获评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据悉,2014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并两次进行修订完善,指导全省各地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持续以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荆门市漳河风景区(来源:通讯员吴剑明提供)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12月,湖北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6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7个,并组织开展了8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累计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67个、省级生态乡镇787个、省级生态村6059个。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湖北各地形成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样板,带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12月,省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第九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
近日,经研究评审,省环委会决定授予黄石市、荆门市、枣阳市、监利市、广水市等市“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授予江陵县、公安县、大悟县、孝昌县、黄梅县等县“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授予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江夏区、武汉经开区、黄石市黄石港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鄂州市华容区、孝感市孝南区等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黄石市阳新仙岛湖风光(来源:通讯员王素纹提供)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完善指标体系,严格工作标准,加大激励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同时,提升示范创建管理水平和完善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加强创建过程和动态监督长效管理,推动已命名示范区开展评估复核工作,积极探索形成具有示范价值的先进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特色鲜明的“湖北样板”,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实现绿色崛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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