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4日召开的柳州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各理事成员单位推选的42个案例中综合评出,涉及销售假药、假酒、毒凉茶等,相关部门都及时进行了查处,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1销售过期药品 大药房被罚款12万元

2022年7月28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柳州市博诚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有过期待售的药品“金锁固精丸”等30批次,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华佗国药消肿止痛,冷敷理疗凝露”等11批次。

该药房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该局责令药房改正,没收药品共338瓶(盒)以及医疗器械共83瓶(支、盒),并对其罚款12万。

02蛋糕装饰金箔 误食可致消化难

2022年3月18日,消费者在美团鱼峰区御蝶轩蛋糕店购买一份蛋糕,发现蛋糕上有金箔装饰。该金箔既不是食品也不是食品原材料,小孩误食难消化,还可能出现身体问题,消费者立即拨打12315热线投诉。

现场查扣的金箔银箔。

执法人员查实,该店内有已开封的“装饰金箔”2瓶、“装饰银箔”2瓶,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蛋糕店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9元及涉案金箔银箔,并对其罚款2万元。

03众人购买红砖建房 砖未得老板“失联”

2022年5月初,柳城县消委会陆续接到40多名消费者的投诉,他们都在东泉镇雄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了红砖预付款,去提砖时却发现砖厂关门。多次联系老板,电话无人接听,怀疑老板携款“跑路”。

工作人员实地核查了解到,该公司2022年1月18日起处于停产状态。柳城县消委会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柳城县人民法院对投诉双方进行现场诉调共6次,最终调解成功。10月25日,该公司负责人退回消费者红砖货款共计28.4万元。

现场退款。

04利用已故名人 宣传欺骗老人

2022年11月,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该县“中艾绿生活”羊奶店宣传所销售的羊奶粉、保健品可治病,群众认为该店虚假宣传,欺骗老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融安县公安局依法对羊奶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利用“死于高血压等疾病的各大名人”和展示会员服用羊奶具有改善各类疾病的功效等内容进行宣传。此外,该店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该店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食品安全法,涉案金额达12.7万多元,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融安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05伪造高价收藏品 诱导老人投资

2022年6月,柳南区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一家招牌为“博道文化”的店面常有一些老年人进出,店内陈列着各类字画、旧版纸币、收藏币等物品。

现场查处。以上图片来源于柳州市市场监管局

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柳州市博道商贸有限公司将质量低劣的工艺品伪造成价值高昂的收藏品,并宣称极具收藏价值及投资价值,承诺可获得高额投资回报,以骗取老年人购买,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现场查扣一批旧版纸币、生肖牌、纪念币等涉案物品,查封涉事场所,并对9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涉及养老投资诈骗,已由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

06生产有毒凉茶 利用网络销售

2021年8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柳北区琼胜酒行和高新区绣色花茶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销售的“安康清热排毒茶”和“黑骨藤长寿茶”,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有地塞米松醋酸酯、双氯芬酸钠、布洛芬等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柳州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在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捣毁麦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窝点共9处,查获成品、半成品重达5吨多,查获原料及包装材料一批,以及9台生产加工设备。

这些凉茶通过多级代理,利用网络进行销售,作案隐蔽,性质恶劣。所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解热镇痛类、激素类药物。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柳州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07销售假冒品牌酒 涉嫌犯罪被查

6月13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有一批假酒从河南省郑州市运输到南宁、柳州、桂林等地销售。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柳州市飞迅物流有限公司、经停至柳州市的豫P牌挂车、刘某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多种西凤酒共5385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鉴定,上述酒属于假冒产品,该案货值金额118万余元,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08认为装修商家欺诈 消费者起诉至法院

2021年1月17日,韦某与柳南区金豪雅居建材经营部签订装修协议,对房屋装饰设计的产品名称、价格等进行了约定。经营部对房屋制图设计,并进行了柜子系东莞市某公司产品的书面约定。

韦某对柜体生产厂家及框架工艺有异议,认为经营部未按约定履行承揽义务,存在欺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25万元,赔偿近17万元。诉讼中,经营部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要求韦某向其支付货款余款12万多元。

柳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韦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由于家具行业具有个性化、独特化的特征,导致家具定制中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使法律规定的欺诈和违约界限难以界定。经过综合认定,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合同关系解除;韦某向经营部支付货款3383.76元;驳回韦某和经营部的其他诉求。

09二次销售电视 三倍赔偿消费者

2021年3月1日,黄女士花3500元在北部生态新区“工民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东芝液晶彩电,经营部没有开具发票,只有一张保修联。当年4月初,电视显示屏右上角出现了拳头大小的黑斑,黄女士多次要求处理,经营部却只同意帮拨打东芝售后客服电话报修。

厂家维修人员要求消费者出具购机发票才能提供“三包”服务,且通过售后系统查询到,该电视机的购买时间是2019年10月1日,2020年6月11日已产生维修记录。

随后,黄女士向经营部提出退款或更换新机要求,经营部均拒绝,对于维修记录一事也始终未予合理解释。2022年1月,消费者将该经营部诉至柳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部隐瞒电视机二次销售并曾进行维修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判决经营部向黄女士返还3500元购物款,并承担3倍的惩罚性赔偿,即赔偿10500元。

10无证生产销售假药 两部门联合查处

2022年2月26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姚某在市场上的零售摊点及其住所进行检查,查获参茸壮骨、天麻人参颗粒、中医堂肾宝片等外包装标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等信息的假药,药品多达29个品种,共596盒,货值近5000元。

由于姚某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及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未能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药品的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对上述假药中的2个品种(参茸壮骨、天麻人参颗粒)进行抽样送检,均检出化学物质双氯酚酸钠和吲哚美辛。姚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假药,涉嫌犯罪,执法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姚某销售的参茸壮骨、天麻人参颗粒为陈某等人非法加工生产。2022年4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来到来宾市,对生产销售假药窝点进行查处,成功端掉生产制作假药窝点两处,销售窝点23处,公安机关共抓获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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