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融入社会生活的同时,网络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查处了长沙市首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行政案件,对涉案公司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月24日,岳麓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在开展网络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疑似存在网络数据泄露隐患,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调取系统日志并约谈相关涉事人员。经查,该公司相关服务器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用户隐私数据存在泄露风险。经过进一步核实,该公司未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3月6日,岳麓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并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整改,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网络运营者在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时,要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否则不仅影响网络安全稳定,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岳麓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易灿辉表示,将在辖区范围内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单位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稳定。

(来源:岳麓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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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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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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