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尝试从球例角度,借拉斯福德的越位事件,再次解释越位规则。其实不同的媒体已经有明确的答案,所以争议点反而不是在裁判身上,而是球例本身。这条球例分析就跟各位交代发生了什么。
在说越位之前继续要提醒各位,身处越位位置并不触犯球例。
然后第二部分越位犯规约在队友踢球或触球时身处越位位置的球员,只会在有积极参与比赛时才会被判越位犯规,踢球或触球应以接触地球的一瞬间计算,各位是要非常清楚这个前设。
我们看看事情发生的经过,在踢球或触球时,身处越位位置的球员只会在有积极参与比赛时才会被判违犯规。
要记住的是,要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积极参与比赛的时候,才会被判越位犯规。而英语原文是这样的(如图)。而球例就用以下三点去判断一个球员是否积极参与比赛、干扰比赛、干扰对方球员,以及利用身处的位置参与玩球或干扰对方球员,从而取得利益。这以上三点都交代过很多次,这就不细说了。在拉斯福德这个例子,要特别留意的就只有第一点和第二点,当时主裁要从边裁的角度确定两名涉事的球员拉斯福德和B费分别是否处于越位的位置。当确定只有拉斯福德处于越位位置之后,接下来就要看边裁举旗的原因,首先就要厘清拉斯福德整个过程有否接触皮球,如果有接触,就一定涉及第一点的干扰比赛,一定是越位犯规。
主裁从后面的角度应该比边裁更加清楚,主裁边裁交换意见之后,就可以确定拉斯福德是否有接触皮球,所以就要看拉斯福德是否干扰对方球员,如果是干扰对方球员呢。
四点之中你会看到,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非常着重玩球 play波这个行为。球例要定义干扰对方球员,前提是守方球员有可能参与玩球才构成纲要。
在球例的角度,这个案例就要看曼城球员,主要就可能是最接近皮球的阿坎吉。有没有可能参与到玩球。
第一点,明显阻碍对方球员的视线而导致对方球员不能玩球,都有人提出拉斯福德处于皮球跟阿坎吉之间导致阿坎吉的视线受阻。但是后面那句写着,导致对方球员不能玩球,英语的原文(如图)。
再看阿坎吉与皮球的距离,有没可能让佢能踢到皮球。如果没有,这点已经不成立,纯粹阻挡视线是不构成干扰对方球员。
再看第二点,与对方球员争夺皮球,双方完全没有抢球的动作也没有身体接触,也是不成立的。
我们先跳过第三点,看第四点。做出明确动作,如此举动明显影响对方球员参与玩球的能力,同样的,重点是要有影响对方球员参与玩球的能力,如果阿坎吉没有机会参与玩球之下,这一点也没能成立。
回到第三点,这一点就是最具争议性的一点,拉斯福德明显于近距离试图参与玩球,这一个部分是百分百肯定的。后面一句,而此举动明显影响对方球员。英文原文(如图),问题就在球例并未有为impacts定义,何谓影响impacts?
如果按照这四点去推敲,有可能是参与玩球的能力,有没有影响对方参与玩球的能力?有没有阻碍对方触球。
例如有看另一条分析,狼队对利物浦萨拉赫进球都有疑似越位的争议,在那条分析的结论,就是根据球例在越位位置跑向传中的落点,即使是有影响对方守卫作出移动或者动作,是并没有足够构成越位犯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回上一条的球例分析。
但是平时也没这么多例子,就在紧接英超布莱顿对利物浦的比赛,就有人发现在23分钟的时候,利物浦的加克波在禁区边缘起脚的时候,阿诺德在处于越位位置。
这个射门打在布莱顿球员反弹之后阿诺德知道自己越位位置,就只能跟着球跑,并未有尝试去接触皮球,希望护送皮球出界外,最后还举手示意他是接球的意图。但是边裁没等他举手,没等球出界就举旗示意阿诺德越位犯规,很多人用这个例子跟拉斯福德去比较,这就是双重标准,既然两个都是护送皮球没有接触,为啥会有两种执法标准。
其实球例都有用例子去加以说明。其中一个例子是如示意图,身处的进攻球员a跑向皮球,如裁判员认为此球员在玩球或触球前,没有其他队友有机会从非越位的位置跑往玩球球员a应被判罚越位犯规。例子就说明,如果附近没有其他队友,而身处越位位置的球员又跑向皮球的时候,即使没有接触该球员,都有权被判罚越位犯规。阿诺德的例子是这个情况,附近只有他一个利物浦球员走近的时候,边裁是有权举旗,阿诺德跟边裁是同时举手跟举旗,所以边裁当时是认为阿诺德是有意接球,当然边裁也可以球出界再决定。其实再展开思考,为啥球例会有个例子,如果附近没其他球员就可以没触球就举旗,不就跟上面的球例相违背,就因为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单刀的状态,塞直线越位的球员去追球,如果附近没其他进攻球员,通常都是单刀状态,前锋跟对方门将一对一的时候就有机会发生碰撞,从而令双方受伤,碰撞本身是因为进攻球员是会越位犯规可以避免的。
所以就会允许边裁在没任何其他可能性的时候,提前举旗去避免碰撞,避免受伤,保护球员不必要的意外。
回到拉斯福德的例子,其实在网上不同的外国媒体,都有为事件解说,例如btsport客籍评述员、前球证water在直播时都解释到,当时边裁举旗之后同主裁相讨之后判入球有效,因为拉斯福德没有接触皮球及没有影响防守球员玩球的能力,var未能发现清晰跟明显错误之下,是不需要复核入球。
然后还有NBC sport说他们联络了PGMOL(负责英超裁判的组织),问他们对这球的看法。而PGMOL回复指出判决正确的原因,同样是拉斯福德没有接触皮球没影响防守球员,拉斯福特这样做是合法的(如图),如果连PGMOL都回复的时候,现阶段都只能够接受。在球例角度是容许个行为,跟着皮球跑一段距离,而没接触皮球没影响到防守球员就不算越位。是挺魔幻的,但是却是合法。足球比赛就只能跟球例执行。
为啥说是现阶段,只要你有看另一条球例分析,说回2021年维拉对曼城一场罗德里的越位,当时PGMOL是同样有出声明,解释是因为明斯蓄意玩球之后,罗德里的抢球,是不算取得利益,是合法的。
但是之后更高级别的IFAB(编写球例的组织)作出解释,以后遇到相同情况,防守球员出现玩球之后,越位球员立即去抢球就应该要以干扰对方球员里面与对方争夺皮球来判罚越位犯规,所以并不是没有试过在PGMOL解释之后,来个戏剧性反转。我们一起密切留意之后的发展。为啥这么说呢,就因为在球员的角度,即使我们业余的球员,都会认为拉斯福德这样护送皮球走一段路程,即使没接触皮球,都一定有某程度影响对方对比赛的判断,这个也是另一方面认为拉斯福德有越位犯规,有影响对方球员的理据。
再尝试仔细分析一下曼城防守球员的反应。第一个一定的阿坎吉,在卡塞米罗送出直塞一刻,阿坎吉只是知道拉斯福德比自己更接近底线,所以他收步让拉斯福德跌入越位位置。再当皮球去到拉斯福德附近的时候,他已经落后几个身位,再然后他可能以为拉斯福德会接球,所以没有全力去回追。到最后B费准备打门的时候明显停下来。这里先暂时忽略他。
重点反而想放在卡尔沃克身上,大家都可能忽略了他,当时他在外围追赶住B费直到接近可以打门的时候,卡尔沃克接近追上了。如果拉斯福德不是在这个位置出现,正常的防守球员都会伸出右脚尝试去拦截射门线路。
因为这个位置可以看到沃克比B费更接近球门。
但是因为拉斯福德跟着皮球跑到这个位置的时候,沃克就要思考他们会不会交叉跑位?接下来会是谁接球,拉斯福德会继续带球,还是会打门,而B费又会不会接球再传球呢。
所以你会看到沃克最后没有向右边出封堵,反而顺着反方向向左移动,因为就好像防守套边战术一样,以防拉斯福德往左边跑动而作出的反应,然后B费就是在没干扰之下顺利打门。
这一刻沃克有没被影响?正常情况,如果B费准备打门,沃克一定进行封堵,所以常理之下一定有的。但是球例上就不足以令拉斯福德越位犯规。
最后最多人讨论的是门将埃德森,如果拉斯福德收步,埃德森很大概率会出击没收皮球,因为在卡塞米罗传球一瞬间,埃德森就看到拉斯福德突然形成单刀状态。
但在他的位置没法确定时候属于越位,因此他必须按正常单刀来处理,所以那一刻他都保守的选择退后一步选好站位。
再到皮球减速,他选择往前收缩的时候,皮球已经去到拉斯福德脚下,他已经不可能继续往前封堵,不然就被拉斯福德趟开,但是事实是拉斯福德一直没接触皮球,而埃德森也只能够在点球点附近横移去封堵。因为只要拉斯福德不接球,作为门将都很难做出反应。到最后他没法判断谁会起脚打门,因此没能做出适当的反应。所以与其说影响阿坎吉的视线,导致他收步,我觉得沃克和埃德森才是有最直接的影响。
但是同样的球例,越位条例是没有包含这些影响,根据球例拉斯福德的确是没越位犯规,再者,可以留意到B费的反应在最后一刻佢认为拉斯福德会接球,所以拉斯福德护球去到中间的位置,是连B费都有受到影响。所以总结争拗点不是在裁判判决有没错,是否黑哨。而是球例本身没跟上实际比赛,所以经常提出,var的出现让大家都期望百分百的准确,越来越多需要对球迷咬文嚼士的例子,而球例本身只是文字描述,足球比赛千变万化。
根本难以覆盖所有有可能发生的事,就好像手球条例在var的出现不断更改,由一开始简单几点去到尝试用文字去覆盖大部分手球犯规,到最后反而更加混乱。而现在又回到让裁判主观判断。
即使var、有画线、有半自动越位系统之下去check手指甲有没有越位,都已经让人认为吹毛求疵。所以拉斯福德踩着灰色地带的例子只会越来越多。自从有了var,大家都变成专家去咬文嘬字去解释的时候,球例又可以怎样去转变去适应这个环境。
这个讨论空间还是非常大的,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这次的分析来到这里,不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球例是的确存在灰色地带,不是每个情况都能非黑即白的去判决,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回看事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