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文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专家约翰·斯坎伦(John Scanlon AO)庆祝《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成立50周年系列文章之第六篇,以纪念鲨鱼生物学家Fabio H. V. Hazin先生,他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渔业公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事业的架桥人。

图源:Michael Geyer

在缔约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CITES会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这对于将新的鲨鱼物种纳入其贸易管制范围至关重要。结合许多备受瞩目的讨论议题,投票表决使CITES缔约方大会充满活力,人们的情绪也很高涨。除了关于非洲象的辩论,商业开发的海洋物种附录清单,尤其是鲨鱼和鳐鱼,长期以来一直是最令人高度紧张的议题之一。

1973年通过的CITES文本对海洋物种附录清单有所预见。它专门为此目的列入了若干条款,同时也很注意不打乱当时正在进行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编纂工作。其中一项规定是将“从海洋引入”,定义为“将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采集的标本运输到一国领土内”。虽然这项独特的规定赋予了CITES监管公海物种贸易的潜在广泛授权,但实施这一条款却面临挑战,这成为了鲨鱼和鳐鱼纳入CITES贸易管制初步清单的重大障碍。

在将商业利益有限的大型鲨鱼列入清单取得初步成功后,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CITES第15届缔约方大会(2010年,CoP15)上,首次尝试将商业开发的鲨鱼列入附录清单的提案被拒绝。但其支持者没有被吓倒,他们在泰国曼谷举行的CITES第16届缔约方大会(2013年)上再次尝试。当时人们对这些提案的结果感到非常紧张。

第一委员会关于将三种双髻鲨(hammerhead sharks)列入CITES附录II的第一次投票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在无记名投票中,92票赞成,42票反对,8票弃权。随之而来的欢呼声响彻整个会议厅。远洋白鳍鲨(The oceanic whitetip shark)和鼠鲨(Porbeagle shark)也在CITES 第16届缔约方大会上被成功列入清单。

通往CITES第16届缔约方大会:经验教训

虽然有很多因素导致了投票格局的转变,但有些因素最为突出。

罗迪·格贝尔(Roddy Gabel)先生(美国)和法比奥·哈辛(Fabio Hazin)先生(巴西)领导的常设委员会工作组提出了实施“从海洋引进”的解决方案,该方案由法比奥·哈辛构想,并于2012年在晚宴上经过秘书处审议,在常设委员会上获得了大多数缔约方的初步同意将在第16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

同样在CITES CoP15至CoP16期间,缔约方、利益攸关方和秘书处开始为未来可能列入的附录清单提供实施支持,欧盟承诺为支持实施提供资金,其他若干缔约方和利益攸关方开发和传播实施支持工具,特别是识别指南。

而且,附录清单的支持者同意将生效时间推迟18个月,以便各国解决任何技术执行方面的挑战。正是这一整套措施说服了足够多的各方支持拟议中的附录清单。

CITES 第16届缔约方大会:突破

CITES第16届缔约方大会成功将商业捕捞的鲨鱼列入附录II,尽管票数差距很小,但这是一项重大突破。通过为海洋物种能力建设提供专项资金,并在CITES秘书处设立专门负责海洋问题的工作人员职位,秘书处得以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以及许多从事渔业工作的其他实体建立更密切的工作关系,专注于共同关心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各方和利益攸关方也继续投资于能力建设和实施支持工具,为未来的附录清单大幅降低了门槛。

CITES 第17届、18届、19届缔约方大会:发扬光大

这些努力受到许多缔约方的欢迎,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CITES第18届缔约方大会上,连续通过了更多关于商业开发的鲨鱼的附录清单提案,且票数差距不断扩大,还有CITES关于鲨鱼保护的长期指导原则的现代化,都足以证明这一点。在巴拿马巴拿马城举行的CITES第19届缔约方大会上,我们见到迄今为止最雄心勃勃的鲨鱼提案,东道国和40个共同提案国提议将整个真鲨科(requiem sharks)列入附录II,包括捕获量最多的大青鲨(blue shark)。CoP19还见证了CITES历史上首次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一项关于鲨鱼的提案。

由于鲨鱼提案连续被通过,目前列入CITES附录的鲨鱼物种数量接近200种,这表明缔约方认为CITES在监管鲨鱼国际贸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审查公约的实施

将一个物种列入CITES附录的决定仅仅是个开始。至关重要的是,CITES为所列鲨鱼物种带来了真正的保护成果。CITES动物委员会,特别是其鲨鱼工作组对附录清单执行情况负责监督。秘书处向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及其审议情况喜忧参半。

虽然在公约实施方面已进行了大量投资,但在报告和决定中,人们对“CITES贸易数据库中记录的列入CITES的鲨鱼产品贸易与现有的列入物种捕捞信息之间的预期明显不匹配”提出了担忧。同样,2018年对“从海洋引进”规定的执行情况的审查也呈现出喜忧参半的局面。我们还没有看到任何新列入附录清单的鲨鱼的重大贸易审查,即CITES对公约执行情况及其“安全网”的同行审查。

实施鲨鱼清单的新伙伴关系

不减少对实施公约的支持也十分重要。我们仍然需要能力建设、有针对性的研究、以及继续在CITES和渔业行为者之间建立桥梁。目前,主要是个别缔约方和民间团体继续为这项重要工作提供资金和支持。

目前,CITES发起或加入了许多重要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加强公约的实施,包括2010年关于执法的国际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联盟(ICCWC)、2011年关于信息的联合国多边环境协定信息门户网站(InforMEA)、2013年关于可持续利用的可持续野生动植物管理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 于 2014 年通过电子许可、2020年的蓝色生物贸易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在2017年通过CITES树种计划就树木问题开展合作。

现在,就实施CITES鲨鱼附录清单建立一个大胆的新伙伴关系的时机已经到来。这种伙伴关系的规模应与CITES通过ICCWC和树种计划发起的伙伴关系相同。CITES鲨鱼计划的合作伙伴可以包括《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粮农组织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s)。

展望未来50年

在经历了40年的缓慢起步后,在过去10年里,CITES的184个缔约方对委托公约规范国际鲨鱼贸易表现出越来越大的意愿。无论这一趋势是否继续,CITES已经为此做好了准备。现在至关重要的是,要证明这些清单得到了良好的执行,并转化为实地的保护效益。

这将包括继续支持缔约方实施公约,在CITES与从国家当局到相关国际机构秘书处的各级渔业行为者之间架起桥梁,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如果CITES能够把握好这个机会,那么它在规范海洋物种国际贸易方面的作用将前景一片光明。

本文作者:

丹尼尔·卡切里斯(Daniel Kachelriess):海洋、渔业和野生动植物法律和政策领域的独立专家,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成员, CITES前海洋物种官员。

约翰·斯坎伦(John Scanlon AO):大象保护倡议基金会首席执行官,英国政府非法野生生物贸易(IWT)挑战基金主席,“终结野生动物犯罪全球倡议”主席,CITES前秘书长。

编译:Sara 审核:YJ

举报/反馈

中国绿发会

99.9万获赞 39.5万粉丝
全国一级学会、公益基金会,践行生态文明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