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保证金可以不退吗?”近日,家住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的业主邓先生(化名)反映,自己的装修保证金被物业用于强制抵扣物业管理费。

邓先生在进场装修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了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物业承诺房子装修完,对墙体无损坏、无事故即可在半年或者一年内退款了。

目前,邓先生的住房早已装修完工,也在物业处登记并验收合格,但物业却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称直接抵扣后期物业费。

邓先生觉得物业这种做法实在太霸道,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退款。“装修保证金和物业费不应混为一谈。”

接到投诉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来到位于汉滨区南环东路的水景湾小区,和该小区的物业公司-陕西安康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余飞了解此事,余飞告诉记者:“邓先生的装修押金退不了是因为他已经拖欠了近一年的物业费,小区业主但凡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大家的装修押金都是按时退还了,并没有全部用来抵扣。”

邓先生对于这一解释并不接受,他声称:“小区管理混乱,物业没有尽到自己该有的管理义务,比如消防通道停满了车子,小区电梯里也没有监控摄像头,有业主丢了东西,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我的车子被划了也找不到人。”邓先生气愤质问物业经理:“你们凭什么收物业费,有没有对业主有任何服务?停车场为何一年推一年,建不好?”

余飞无奈地对记者解释:“很多问题都是开发商之前的遗留问题,我们作为物业公司也无能为力,曾经我们提出地面停车要收费,业主们都不同意,二期的停车场目前也还未完工,所以小区内地上加上地下一共300余个停车位肯定满足不了业主们的需求,只有耐心等待地下停车场完工。”

记者在小区门口发现,该小区的入口与出口是同一通道,大门没有门禁,大门口的消防通道上停满了业主们的私家车,也并未规划停车位,在此期间有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自己的装修押金被物业公司抵押为了物业费。

接着,记者采访到安康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中心王姓主任,他说:“物业费与装修押金不是一回事,物业公司不能强制将押金抵为物业费,业主们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物业科,我们可以受理帮助协调。”

记者咨询到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刘新说:“装修押金与物业费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在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对装修押金的收取及退还事项作了明确约定的,则从其约定;如果在未约定或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将装修押金转成物业费,那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押金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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