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是人类的主要沟通媒介。为促进沟通的顺畅,语文相异国家之间的交往固然有赖于翻译,多元民族国家之中政令的传达、族群之间的交流,亦往往以传译为凭借。

一国之中,族群愈繁多,翻译人员愈见重要。中国史上译职人员设置甚早,但其功能、多寡及地位却因各王朝的性质不同而有所歧异。

一、汉族王朝的译职人员

汉族王朝及征服王朝时代译职人员的角色便是大有轩轻。汉族王朝时代国家系以汉族为主体,少数民族不过是朝廷羁縻之对象,出仕中土者人数不多,缺少政治重要性。

因而,汉语、汉文遂成为国内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官方语文。除在少数民族地区外,政府机构不必设置译职人员。而译职人员主要为涉外事务而任用。

据说周朝即已有“象胥”、“行人”的设置,职司外来使节之传译,但其详情已不可得知。

秦汉统一中国后,对外往来增加,先后设置九译令、译官令,分别隶属于主管宗藩关系的典属国及职司朝廷礼仪的大鸿胪,而汉朝在交通要道上的西域诸国更设有为来往使节传译的“译长”之职。

可见译职人员系为维护中国的世界秩序及宗藩关系而设置。隋唐帝国建立后,中国声威传播更远,星使往来愈为频繁,译职人员之重要性自然增大。

唐朝鸿胪寺下设有四方馆接待各国使臣,馆中配置译语人二十名,负责为使臣口译,而中书省之下则设有蕃书译语六名,显系从事外交文书之翻译;笔译、口译已经分途。

笔译人员之创设似乎反映邻近各国文化之提升。唐朝以前,东亚、中亚、东南亚各国或则采用汉文,或仍处于先文字阶段,其与中士朝廷往来文书多系采用汉文。

唐朝时代各国文化上升有迹可寻,纷纷采行文字(如突厥、回纥等),唐朝之外交文书遂趋于多元化,不得不任用专业笔译人员,处理文书。

宋、明二代外交形势不同,接待外国使臣的机构及译职人员的设置也互相歧异。宋朝武力不振,无法维持以华夏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因而采取了差序的多元外交体制,这种体制反映于对外来使节的接待上。

一方面,宋朝对辽、金二国相继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设有往来国信所主管使介之交聘;另一方面,与其他各国则仍维持传统的封贡关系,并依各国方位及语文的不同而设置礼宾院、四方馆、同文馆等机构主理其朝贡及互市之事。

南宋遣往金朝使节团中皆有“译语亲事官”随行;国信所则设有通事,接待金使时诸事多由通事“传语”。

在与吐蕃交往中,北宋亦设有“译语”,常住礼宾院,职司起草及译释“蕃书”,或充当皇帝及大臣之翻译。

与其他各国往来的情形亦应相似。明朝继蒙元统治之后,统一中国,代表华夏中心世界秩序的重振,其涉外及翻译机构之规模即为此一重振的象征。

明朝仍以鸿胪寺主掌朝会宾客之事,下设外夷通事,负翻译之责;另外设置会同馆,款待外使;更在翰林院之下设立规模庞大之四夷馆,从事藩属及外国各种语言的教学及转译,初有鞑、女真等八馆,后则增至十馆。

诸馆初选国子监生习译,后又兼选官民子弟肄学,并任用以“夷”语为母语之人士任教。明朝的翻译机构在汉族王朝中无疑最为宏大,组织亦较严密。

但其功能显然仍是局限于外交,而与内政并无多少关联。译职人员在汉族王朝时代的地位普遍不高。

早期翻译的工作系以口译为主,译职人员可能多为出身外族之文盲,而主管翻译者往往以宦官为之,未必通谙外语。

唐宋常用居住中土或边疆之胡人担任译语人,不加信任。翻译人员至多处于官僚组织之边缘,以致在史籍之中,难以见其面影。

明朝译职已与官学及科举发生关联,而且四夷馆译字生得“与乡会试科甲一体出身”,地位不可谓不高;

但后来却贬抑为“杂流”,升转前程甚受局限,遂使该馆招生甚为困难,与清朝同治时代初创同文馆的情形有几分相似。

二、征服王朝的译职人员

征服王朝时代,由于国家性质的改变,译职人员的功能较汉族王朝时代更为宽广,而其地位亦较前增高。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一方面仍需维持中国的传统世界秩序,以巩固其政权的合法性,不得不任用少数译职人员参与涉外事务的运作,一如汉族王朝时代。

另一方面,译职人员在内政方面的重要性大为提升。在少数民族统治下,国内各族群间的权力关系发生重大改变;

不仅统治民族拥有崇高的地位,其他少数民族亦往往享有与汉族同等或更高的地位(如金朝之契丹、元朝之色目及清朝的蒙古等皆可为例)。

政府官员的民族成份及国家的语文政策皆因而由一元转变为二元,甚至多元;译职人员遂成为国内各族群间沟通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在政治上的重要性遂大为增高。

早期各征服王朝——北魏及其继承国家,除设有大鸿胪及蕃部主掌蕃客朝觐外,中央各部门多设有“译令史”及“通事”,显然系负责国内各族群间的传译。

通事即鲜卑语所谓“乞万真”;“乞万真”为元朝“怯里马赤”一词之先例,意即口译人。当时北朝各族尚未自创文字,故无设置笔译人员的必要,“译令史”应和后来以笔译为职掌的“译史”有所不同。

后期各征服王朝的语文情形较前期王朝更为复杂,其译职人员之功能亦愈形重要。创建辽、金二朝的契丹、女真民族,不仅语言与汉族有巽,而且皆自制文字,用于官文书,与汉文并行国中。

故辽、金二朝译职人员之工作,除口译外,又增加繁难的文书逢译。但是,辽、金二朝的政治结构及人口分布互不相同,两朝译职人员之多寡及轻重亦有所差异。

辽代实行二元统治制度,这种二元制度的意义不仅是政治的,亦为地理的。在政治制度方面,辽朝系“以国制(契丹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契丹与汉人分置于不同制度下。

自地理方面言之,契丹及其他游牧民族多留居北方游牧地区,燕云地区居民则仍以汉族为主,民族混杂较少,译职不必遍设于政府各机构。

五代时契丹初入中原,即已设有通事。辽道宗太康九年(1083)有令“定诸令译史迁叙等级”,可见译史之设置,当不在少数。

而且通事、译史地位不低,韩德让(耶律隆运,941——1011)及杨耨姑等皆系先任通事而后膺任高职。

金朝的政治制度系由二元转变为一元,各族群皆处于单一制度下,不加分隔。而且,女真猛安谋克户大量移居中原,与汉民混杂。

女真、汉人及契丹构成单一政治制度下的三大族群,三族人士同在政府任官,而三种语文亦取得相似地位。

宋楼钥《北行日录》云:又闻彼中有三等官,汉官、契丹、女真三者杂居,省部文移、官司榜示,各用其字,吏人及教学者亦以为别。

可见金朝采行三种语文并重的政策。直至章宗明晶二年(1191)始有改变。因此,译职人员的设置极为普遍,中央机构及诸府以上之地方官署遍设“通事”、“译史”(地方官署称作“译人”)及契丹译史等。

除尚书省所属之高丽、夏国、回酶译史系为翻译外交文书而设立外,大多数的译职人员皆系从事女真、汉族及契丹三大族群间的沟通工作。

此外,又有“诸部通事”、“部落通事”及“小部落通事”等职,则是为国内少数民族而建置。总之,金朝译职人员之设置反映一个多元民族国家的需要。

而且,金朝通事、译史的地位较前大为提高,往往以宗室及高官子弟、终场举人、女真进士等充任。

通事、译史虽不过相当于“令史”,不具品级,但是,令史考满之后,起官可能高至正六品,高官贵爵往往由此出身,远非汉族王朝时代译职人员沦为杂职的情形所可比拟。

三、元清两代的译职制度

金朝的译职制度可以为元、清二朝树立了先例。清朝之译职制度兼具汉族王朝及征服王朝的特色,外交及内政译职人员并重。

外交方面,清朝继承明朝的制度,初设会同馆及四夷馆,而两者于乾隆七年(1748)合并,改称“会同四译馆”。

该馆除供给外使馆舍外,亦设有回回、缅甸等八馆,从事外交文书的翻译。内政方面,清室向来以满文、蒙文、汉文并重,直至清季,内廷及八旗重要文件仍以满文书写,故翻译工作特别重要。

诸司衙门皆置满洲、蒙古、汉军笔帖式,翻译书写各种语文之章奏文牍。清初之笔帖式往往参与决策,政治上颇有影响。

笔帖式人员任用既广,迁擢亦优,不仅是官僚系统主流之一部分,而且是满员进用的重要途径。

元代幅员之辽阔,民族之复杂,语言之繁多,在中国史上皆属空前。因此,元代译职人员之重要不仅汉族王朝时代无法比拟,即较之辽、金、清等征服王朝亦大为增强。

美国学者赛诺称大蒙古国为内陆亚洲史上翻译人员的“黄金时代”,元朝在中国史上亦是如此。

基于译职人员在征服王朝时代的重要性,姚从吾曾撰《辽金元时代通事考》一文,论述通事在此三朝之重要性。

而赛诺亦出版《中古内陆亚洲的译者》一文,考述自古代至蒙古帝国时代口译者在内陆亚洲的重要性,其中着墨最多的是蒙古时代。

两文为蒙元时期译职人员之研究奠定基础;但是,二文所涵盖的仅为口译者,即英文所谓inter-preter,而不及于笔译者(translator)。

姚文举出若干事例以说明译者之重要,是一篇抽样性的研究,并无意图考述译职人员在政治社会制度中的重要性。

而赛诺之文征引范围不出于西文之原手及转手史料,所论以蒙古帝国与西方交涉时通译扮演的角色较为详细,而于译职人员在蒙元政府中的地位所述不过浮光掠影而已。

因此,在姚、赛二先生大作之后,蒙元时代译职人员地位问题仍留有不少研究空间。

参考文献:

  1. 李方《唐西州的译语人》,载于《文物》,1994年第2期。

  2. 陶雪生《宋辽关系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

  3. 任树民《北宋官办蕃学之研究》,载于《民族研究》,1993年第4期。

  4. 叶黛礼携、贾梅丽等点校《美丹图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5. 唐长孺《论金代契丹文字之废兴及政治影响》,收入唐氏《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1989。

  6. 孟繁清《金代的令史制度》,载于《宋江金论丛》,第2辑,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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