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5日讯 据自然资源部官网消息,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台湾省在地图上应按省级行政单位表示;台湾省地图的图幅范围,应当绘出钓鱼岛和赤尾屿(以“台湾岛”命名的地图除外)。“规范”并称,钓鱼岛和赤尾屿既可以包括在台湾省全图中,也可以用台湾本岛与钓鱼岛、赤尾屿的地理关系作附图反映。
该“规范”关于台湾省地图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台湾省在地图上应当按省级行政单位表示。台北市作为省级行政中心表示(图例中注省级行政中心)。台湾省的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按照地级行政中心表示;
(二)台湾省地图的图幅范围,应当绘出钓鱼岛和赤尾屿(以“台湾岛”命名的地图除外)。钓鱼岛和赤尾屿既可以包括在台湾省全图中,也可以用台湾本岛与钓鱼岛、赤尾屿的地理关系作附图反映;
(三)表示了邻区内容的台湾省地图,应当正确反映台湾岛与大陆之间的地理关系或者配置相应的插图;
(四)专题地图上,台湾省应当与中国大陆一样表示相应的专题内容,资料不具备时,应当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注明:“台湾省资料暂缺”的字样;
(五)地图中有文字说明时,应当对台湾岛、澎湖列岛、钓鱼岛、赤尾屿、彭佳屿、兰屿、绿岛等内容作重点说明。(编辑/郭碧娟 审校/李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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