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14县(市)入选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认定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其中四川有14个县(市)入选,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要求,示范县(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四川省入选县(市)详细名单如下:

攀枝花市东区

攀枝花市米易县

泸州市江阳区

泸州市古蔺县

广元市利州区

广元市旺苍县

广元市青川县

广元市苍溪县

遂宁市射洪市

内江市隆昌市

南充市高坪区

南充市南部县

眉山市青神县

宜宾市兴文县

(图片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提供)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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