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解决一件涉台商事纠纷过程中,北京市台办、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北京四中院等单位便通力合作,成功调解,显示了“总对总”涉台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作用。
同年5月,原告林女士应雇主承诺,签署了一份代理协议。为做好代理认证工作,她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结果到7月,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代理权失败。为弥补因对方违约而对自身造成的损失,林女士只能选择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中院立案庭根据纠纷的类型和特点,本着利于纠纷实质性解决的原则对案件进行了评估引导。 在原告提交申请后,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总对总”调解的方式,委派至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选派了一名具有丰富商事争端解决经验的台胞调解员。 调解员接手该案后,迅速联系原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该案原被告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霍光峰:在实际调解过程当中,我们充分发挥台胞调解员的作用,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展示了台胞调解员在司法方面的综合素养,也有利于培养台胞调解员队伍。实践的效果很好。下一步,我们会继续深入推进“我为台胞办实事”,尤其是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继续提升工作效能,协同选派选拔更多的台胞调解员,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水平,最大程度保障好广大台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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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CCTV4《海峡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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