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2﹞244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隆阳区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

隆阳区民政局1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7314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763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6780元,切实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落细,不断践行为民服务理念,用心用情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赵燕俊 张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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