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市监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1月29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全方位解读。

广东是市场主体大省,也是个体工商户的大省。去年广东市场主体已经超过了1600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2022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达到了146.95万户。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指出,“目前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达到2500万人,解决了千万家庭的生计。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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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若干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扶持、减轻税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发展空间、加大服务供给等六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振个体工商户经营信心,持续激发个体工商户的活力和创造力,打通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刘光明表示,这是整合了市场监管、税务、银行、财政、人社、发改等多个部门的最新扶持措施,首次实现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帮扶政策的系统集成,体现了对个体工商户帮扶的“量身定制”,打通政策供给的“最后一公里”。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各地对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给予补贴。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

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

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减税政策同时出台。《若干措施》提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省税务局安韶君表示,此次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如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同时我省继续在国家规定幅度内按50%幅度顶格减免“六税两费”,都给予个体工商户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使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受益。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从事自产农产品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等业务,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均有对应的税费支持政策。

提供更多信贷支持,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

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压力。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张皓介绍,2022年共发放支小再贷款861.2亿元,同比增加187亿元,惠及3.8万家市场主体,加权平均利率4.66%,比普通的小微贷款利率低69个BP。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2022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78笔、金额55.6亿元,其中个人贷款4977笔、金额12.5亿元。依托“粤信融”服务平台,大力建设首贷服务中心,提升首贷可得性,已累计为企业发放首次贷款4.1万笔、金额1228亿元。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市场主体发放贷款。截至2022年末,98家广东法人金融机构累计获得激励资金10.9亿元,撬动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641亿元。

《若干措施》还提出,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并保留行业特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审读:乔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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