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1月5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该院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全省检察布局的重要部署。作为我省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的第一方阵,该院成立一周年来,不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贵州模式”,打破诉讼“主客场”,紧紧围绕“跨”“特”“专”三字下功夫,努力彰显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成效。
2022年1月5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
聚焦跨区划优势 探索多方协作新机制
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而设立,本身具有跨行政区划的性质特点,过去一年来,该院充分发挥跨区划独特优势,建机制、搭平台,着力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的“跨区划改革共同体”。
2022年,省第一地区检察院结合原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职责和试点业务需要,为促成会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席工作规定》做了大量基础性具体性工作,全力推动全省重要铁路站段与检察机关协作平台建设。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第一地区检察院、铁路沿线基层检察院、省内铁路站段,三方联席工作规定签字仪式。
2022年8月25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办事处联席会议在该院召开,会上,贵州省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会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席工作规定》,全力保障铁路安全运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本院还以办理跨行政区划的公益诉讼案件为载体,积极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一体化的纵向协作平台,促进与各市州院、基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督导反馈、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坚持‘一盘棋’格局,不断探索多方协作新机制。”省第一地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龙头表示。
聚焦公益保护 探索社会治理新途径
过去一年,省第一地区检察院以开展检察改革为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能动履职,紧盯跨行政区划公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成立之初,该院便参与办理我省首例跨行政区划涉大江大河治理公益诉讼案——贵州省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公益受损行政公益诉讼案。
据悉,该案由省检察院部署主办,抽调省第一地区检察院、贵阳、遵义、黔南三地检察机关6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以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开展案件办理。
“乌江专案”专案组调查现场。
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协同推动下,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生产安全、航道通行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河段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2022年8月5日,该案公开听证会在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召开,就案件办理以来,相关行政机关履职的总体成效、整改是否到位这一主题展开讨论、进行听证。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代表、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等受邀参加,各位听证员充分肯定了治理成效。
“此外,为积极稳妥办理涉铁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本院还积极推动解决铁路沿线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对涉铁隐患点加强监督督促整改,对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的案件,确立逐案跟踪回访机制。”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其锋介绍,通过现场验收等方式,严防虚假整改、事后反弹,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自成立以来,该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能动履职,紧盯跨行政区划公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线索23件,移送线索9件,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磋商结案1件。
聚焦巡回检察 探索刑执监督新转变
开展巡回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刑罚刚性“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自成立以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积极配合和单独组队参与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助力推动全省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新转变。
2022年6月20日至7月12日,该院抽调13名业务骨干,并聘请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巡回检察组对贵州省北斗山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巡回检察组对贵州省北斗山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期间,我们以《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为指引确定重点检察内容和检察方式,建立每日例会制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研判,根据监狱实际和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调整检察方法和策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洪华说,同时积极向省院有关部门请示,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思路,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往深里走。
据统计,此次巡回检察中,核查“减假暂”案件561件,形成巡回检察记录100余份,共发现监狱监管执法方面问题18个和检察履职方面问题5个,并及时向监狱反馈巡回检察基本情况。
“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巡回检察的深度,加强与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刑罚执行及其法律监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检察‘利剑’作用,更好维护司法公正。”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文东说。
该院作为省内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院,成立一周年来,聚焦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跨区划独特优势,建机制、搭平台,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的“跨区划改革共同体”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
省第一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宇表示,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设立,凝聚各方关心,备受社会关注,该院以此为起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努力打造一张“检察新名片”,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贵州经验。
检察+发展:
铁路安全生产“吹哨人”
1月,六枝特区新窑镇沪昆线K2165+300段上跨新窑桥G356(湄西线)桥梁,原架设于新窑桥桥面的输水管道已经拆除,设置了限高限宽限重的标志牌,桥梁两侧增设横向排水收集系统,桥面护栏等破损地方得到修缮。
据悉,新窑桥1958年建成通车,横跨沪昆铁路线,至今已有65年历史。
2022年,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新窑桥违规建设供水管道、护栏年久失修、超载现象严重等问题,存在重大铁路、公路安全隐患,立即向省检察院作出专项报告。
“新窑桥专案组”调查现场。
省检察院随即成立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为主体的省、市、县三级一体化专门办案组,对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审查,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隐患。
“立案后,本院多次与贵州省公路局召开诉前磋商会,先后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开现场办公会6次,多部门座谈会10余次,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计划、按时间、按标准推进新窑桥整改。”专案组成员、省第一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廖莉介绍。
目前,新窑桥安全隐患在专案组的推动下,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相关部门已拆除原违规架设于新窑桥桥面的供水管道,减轻桥梁负载8吨,并对新窑桥桥体进行修复,全面提升新窑桥安全防护能力,极大地降低了安全风险。
过去一年,在办案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创新检察服务进企业形式,深入开展涉铁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筑牢安全“防火墙”。
通过开展“进铁路企业访铁路职工”大走访活动,对在黔23家涉铁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并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编印了《法制宣传教材(2022年)》和“法治宣传菜单”,用“点菜式”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
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宣讲会。
据省第一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伽介绍,2022年,该院走进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工务段、贵阳动车所、贵阳南站等站段,开展了8场法治宣讲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企业法律诉求等形式,帮助企业堵塞经营漏洞、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将始终以跨区划涉铁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积极稳妥办理涉铁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铁路沿线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切实当好跨区划涉铁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吹哨人”。
检察+文化:
非遗“守护人”
皮纸技艺、蜡染、鼓龙鼓虎长衫龙、姐妹萧……我省作为西南地区众多少数民族的聚居区,非遗文化丰富多样,多彩非遗是我省文化的精彩华章。
依据最高检“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的要求,省第一地区检察院作为我省目前唯一一家跨行政区划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机关,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优势,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工作。
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座谈会。
为共同构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监督保护检察屏障,2022年5月13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座谈会,邀请各市州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学者等参会。
座谈会围绕如何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工作展开深入研讨,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非遗保护中的司法作用,增强非遗保护的“守护力量”。
“过去一年,我们制定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深入黔东南、贵阳、黔南、六盘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开展实地调研,与非遗传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传承中面临的困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交流了解我省非遗保护现状。”省第一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宇说。
荔波非遗调研。
截至目前,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向市州检察院移交非遗公益诉讼线索6件,推动全省共办理涉非遗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57件。在深度调研和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向人大提交了修法建议,能够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争取人大、地方行政单位支持,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自己的文化根基,就是保护贵州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源头。”刘宇表示,下一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构筑强有力的检察屏障。
检察+生态: 
绿水青山“保护人”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以公益诉讼促进绿色发展,是贵州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各被监督单位与检察机关同心同向,积极配合履职尽责,整治成效明显。”2022年8月5日,在贵州省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公益受损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们纷纷表示。
2021年8月,余庆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乌江干流存在大量固体漂浮物,经省检察院初步调查发现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通航安全隐患等损害公益问题。2021年12月,省检察院决定直接立案办理“乌江专案”,抽调省第一地区检察院、贵阳、遵义、黔南三地检察机关6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以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开展案件办理。
“乌江专案”专案组调查现场。
该案公开听证会在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召开,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代表、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等受邀参加,各位听证员充分肯定了前期治理成效。
据悉,该案是我省首例涉大江大河治理公益诉讼案。截至目前,专案组共立案1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3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支持起诉1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磋商解决突出问题41件。
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支流,乌江航道是贵州连接长三角经济区的出省水运通道,乌江干流上的构皮滩水电站、思林水电站等多个水电站,也是我省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工程。
“检察蓝”守护乌江水清岸绿。
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协同推动下,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生产安全、航道通行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此外,专案组督促治理污染水域面积30余亩,督促清理垃圾260余吨,治理污水直排点6处,河段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让山川林木葱郁、大地遍染绿色、天空湛蓝清新,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将始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贵州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用法治守护一条条河流、一座座青山。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王剑
二审 尚宇杰
三审 干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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