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讲讲老百姓朴素认知里的法。
主要包括三种。
有案底的法
所谓“有案底的法”,就是某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后去派出所报案时,如果符合条件会被“立案”。
这种情况是最严重的,因为一旦立案事情就会变得不可控,接下来的情况也由不得你做主了,国家公权力机关(通常是公安)会负责接手,但是一些特殊案件也可能是国安或者检察院在管。
最轻的结果是看守所关几天,严重一点的会被判刑,虽然判了缓刑也不会去坐牢,但是你就是有案底的人了,在咱们国家只要有了案底就寸步难行,甚至还有“连坐”,比如说你的孩子要入党或者当公务员等等,这些都不可以了,所以咱们老百姓心目中最不敢犯的就是这一类。
为什么这种法这样严重?因为你妨碍的是国家的运转,不是一两个人的小事,如果国家不来处罚你,就是对其他人的威胁或者不公平。
虽然咱们中国有期徒刑只有 20 年,但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你失去的不只是自由,还有信息,现在你一年不接触社会跟野人也差不多了。
要赔钱的法
所谓“要赔钱的法”,主要是民事类,即当你侵害了个人的权利,但是还不到国家动用公权力来处罚你的时候(毕竟动用公权力是很贵滴),谁告你你就给谁赔钱就行了。
当然通常还会要求一些别的,比如“恢复原状”或“消除影响”之类的,有的人不蒸馒头争口气,还会让你“公开赔礼道歉”。关于赔钱的金额,其实也可以进行协商。比如之前合同里约定过的金额,或者法律上规定的金额,如“过期食品赔三倍”之类的。
此时,被要求作出赔偿的人不能以不知道为由而拒绝赔偿。只要你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且精神正常,法律便默认你应该了解这些法律常识,一旦签订合同即当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哪怕以“条款没看”反悔,也不可行。
这类纠纷因为对社会的危害比较小,通常还可以调解,只要对方接受,少赔点也是可以的。注意,如果法院判你赔偿或者你经调解后同意赔偿,但是你就是耍无赖不赔的情况,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有司法警察执法监督。
而且现在信息越来越透明的情况下,成为“老赖”后还会进失信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做飞机高铁,银行账户也会被冻结等等。所以过去大家可能觉得欠点钱没什么,现在则发现当老赖的滋味可真难受。
不遵守也没什么事儿的法
这一类就要好好说说了,大部分人觉得遵不遵守都行的就是这类法。为什么,因为没有罚则呀!
“只要不罚我就不用遵守”是很多老百姓朴素的价值观。
但是所谓没罚则,并不意味着不用遵守,因为法律、法典、法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任何人都没法儿通读所有的法律,所以不要觉得没有罚则,很可能有,只是你不知道。
还有的一个心态就是,大家都不遵守我也不用遵守,因为“法不责众”。比如说到税务问题,有的人就会说,谁谁谁之前没缴也没事;包括外管登记问题,也有人会说,虽然国家有规定,但是我们就是把钱留在境外炒股了,也没人找我们呀。
但是,现在不找并不代表以后不找,找了大的并不代表就要放过小的,只要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相关机关想怎么治你就怎么治你,随时有正当理由,这就是定时炸弹,你愿意头顶上天天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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