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香港特区政府区域法院宣判,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欺诈罪被判处5年9个月监禁,且8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同时判处罚款200万港元,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总台记者 刘丽斌 周伟琪)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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