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宣城人大发布微信号消息,2022年11月30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条例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

该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村(居)为依托,由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等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助餐、助洁、助浴、助行、代办、日间照料等日常生活服务;

(二)健康体检、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健康护理服务;

(三)关怀探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老年教育等文体教育服务;

(五)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服务;

(六)老年人需要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

《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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