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反不正当竞争法继5年来的两次修订后,已迎来第三次修订。


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 | 布鲁斯




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反不正当竞争法继5年来的两次修订后,已迎来第三次修订。





据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正式施行,于2017年、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作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基础性法律,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层出不穷,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等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亟待规制。2022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要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引。此外,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反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法律一些条款之间的冲突与竞合也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此次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于2021年12月启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深入研究。在全面梳理总结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践,研究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充分征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草拟形成了修订草案初稿。此后,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业,对修订草案进行逐条论证,充分采纳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据悉,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规则,规范治理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出现的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针对监管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补充完善;填补法律空白,新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按照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完善法律责任等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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