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7期)

11月19日,林口县一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切实保护广大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2年11月19日6时起,实施交通管控,除防疫、应急、保供等车辆凭通行证外,其他社会车辆严禁上路行驶。限制离林人员流动,如离林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外来滞留人员需报县交通管控组研判审核后按相关管控政策有序离林。

2、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除医院、大中型超市、药店,供水、供暖、供电等民生保供企业外,各商场、个体诊所、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暂停营业。饭店、餐饮场所关闭,早市夜市暂停开放;公园、广场全部关闭。允许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好室内通风、消杀、一米线和人员扫码(场所码和大数据行程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实施小区管控。原则上只保留 1 个进出口,严格限制出入,并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每天每户可 1 人外出购置基本生活物品一次(限时 2 小时)。

5、广大居民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市民如有发热、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

6、相关部门要保证生活物资供应,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7、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控措施,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和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林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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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雪地

见习编辑:陈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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