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近日,40余名成都武侯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成都一房屋外,短短2小时后,就对这一房屋完成了强制腾退及评估工作,3名租客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搬家。而在这份顺利的背后,则是执行法官多次登门,与涉案多方人员反复沟通协调的付出,和派出所、街道办等工作人员的支持。
事情还要从今年年初说起。成都武侯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受理吴某申请恢复执行刘某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刘某汉名下房屋。刘某汉口头同意并称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案涉房屋,但该房屋被与刘某汉有债务关系的案外人刘甲实际占有,刘甲又将房屋租赁给其他三名租客。
房屋进入执行
却早已被案外人“合法占有”
当执行法官联系刘甲时,刘甲情绪非常激动,声称他是刘某汉的债权人,刘某汉将房屋抵偿给他了,现在房屋是属于他的,法院的查封于法无据。同时,刘甲及其配偶多次向武侯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武侯法院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后,予以驳回。
在执行法官与刘甲沟通时,刘甲多次表示不会配合法院的强制腾退,会在腾退期间设置重重阻碍。同时,房屋内的三名租客也摆出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拒绝搬离该房屋。三人也以白天上班繁忙为由,拒绝到法院与法官见面、沟通。
上述行为致使案涉房屋长期无法处置,已经严重影响到法院执行工作进度。经执行局局务会研究讨论决定组织执行力量进行强制腾退,及时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法官三次登门
摸清房屋情况逐一通知租客
为了彻底了解房屋现状,执行法官先后三次到了案涉房屋。
11月2日晚8点,执行法官来到案涉房屋外,电话联系租客张某,希望向张某当面告知执行进展。张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见面。法官告诉张某,案涉房屋即将被法院查封,请他立即搬离房屋。
见法院要动真格,张某很快来到案涉房屋外。张某称,他缴纳了3个月租金,如果法院要求他强制搬离,他的损失怎么办?法官告诉他:“刘甲并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被执行人与刘甲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你的损失不是法院的执行行为造成的,应当向刘甲要求赔偿。”
经过法官严厉教育,张某意识到拒不搬出案涉房屋的行为是错误的,便承诺尽快办理。但法官一直没有联系到另外两名租客李某、汤某,便请张某转告两人,请他们尽快搬离。随后,法官在案涉房屋房门上张贴了公告,告知房屋实际占有人,武侯法院将于11月8日上午对该房间进行强制腾退,要求房屋实际占有人在该时间前立即搬离。
11月5日周六上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案涉房屋外,这次法官终于联系上了李某和汤某。但这两人一直声称不在房里,也拒绝和法官见面。第二次上门,法官无功而返。
11月7日下午临近5点,法官第三次来到案涉房屋,希望能找到承租人。这次,承租人汤某打开了房门,法官当面告知其必须于次日腾退前搬离房屋。
制定方案密切配合
两小时完成房屋腾退
11月8日上午9时30分,针对该房屋的腾退行动正式开始。
执行法官和助理事先拟定了执行方案,对现场人员分配、警车调度、突发事件预判等,做了周密的部署。抵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再次确认方案。干警们迅速行动,进入腾退房屋内,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按照执行预案控制现场。
两名租客李某、汤某也在房屋内,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办理,并迅速收拾个人物品、租赁其他房屋。两人配合法官,指认哪些物品是原房东的,哪些物品是已经搬离的租客张某的。同时,两人还向法官承认错误,自己应当提前搬走,不应以占有房屋的方式阻拦执行。
中午12时,房屋腾退、评估等工作任务全部完成。执行法官表示,“在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当下,利用好每一次强制腾退的社会效果,向社会传递正确的司法实践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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