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疫志愿服务工作,近日,潮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做好潮州市防疫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组织防疫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落实防疫要求,引导注册志愿者,提升志愿者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志愿者助力疫情防控作用。
通知明确,防疫志愿者主要是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村(社区)等开展核酸采样、疫苗接种、社区值守、物资配送、信息管理、政策宣传、防疫消杀、秩序维护、特殊人群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此外,要求各单位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防疫志愿服务工作。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关于做好潮州市防疫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志愿者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志愿者助力疫情防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疫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组织岗前培训。志愿服务使用主体应组织防疫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到位不上岗。培训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培训内容包括通用知识、疫情防控安全防护知识、岗位知识等。各单位可按照附件《个人防护安全知识》PPT课件对本单位志愿者做好相关知识培训,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开展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市民政局社工慈善科。
二、明确岗位职责。防疫志愿者主要是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村(社区)等开展核酸采样、疫苗接种、社区值守、物资配送、信息管理、政策宣传、防疫消杀、秩序维护、特殊人群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志愿服务使用主体要精准把握防疫志愿者的角色和定位,严禁安排防疫志愿者参与行政事务或者执法事务。
三、落实防疫要求。志愿服务使用主体应指导防疫志愿者按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进入居民家中,所有交流尽量在门外完成;与服务对象保持一米以外距离,及时提醒对方佩戴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用餐时尽量错峰、分散。避免扎堆。坚持就地就便服务,原则上不跨区域组织开展服务。
四、引导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使用主体应引导防疫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并实时登记其服务时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后台录入活活动补录登记时数的,组织方或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相关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志愿者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防疫志愿服务工作。
附件:《个人防护安全知识》PPT课件
【整理】许钰敏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举报/反馈

南方Plus

69万获赞 11.4万粉丝
广东热门新闻资讯平台
南方日报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