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往往是自斟自饮,偶与好友酌三杯两盏淡酒,便觉十分尽兴,话也多了起来,此时,相对而坐,戴月披星,深谈至凌晨两三点钟,也是常有的事。

因此我爱酒,虽不至沉溺于酒,但“酒”,作为一种饮品,在我的心目之中,已远不止一种饮品,偶尔,我感到它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与我更为亲近。说来有些“厚颜无耻”,我在读书时,每每读到文人写酒,譬如“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再譬如“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便单方面将其引为知己。

有人说,中国的文学挤出来的只有两种液体,一种是眼泪,一种是酒,我就深以为然,并认为其中“文学”二字可以扩大至“文化”。

在中国,“酒”无疑已然是一种文化。古往今来,无数的文人骚客醉在这散发着甜香味的文化之中,于醺然间挥笔撒墨,写就、画就、造就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我爱酒。

但并非所有与酒有关的文化传承都令我感到舒服。

每次聚餐,大桌吃饭时,我都因“酒”有些惴惴然。

充斥着嘈杂、喧嚷、甚至不怀好意络绎而来的劝酒暂且不说,就在数月之前,我与人碰完杯,酒已下肚,才听对方带着醉意“指点”我,碰杯时,作为年龄较小的一方,我的杯口应该放低。在与我碰杯的瞬间,他因我的逾越感受到强烈的不快。此后的一个半小时,面对琳琅丰富的菜品,我却一点胃口也没有。席间,我始终在想,如今,“酒桌文化”作为酒文化的一个分支,若不全然掌握诀窍,是否显然是一种“冒犯”?是否应该成为一种“冒犯”?

我查阅了大量资料,令我吃惊的是,我以为传承千年的“酒桌文化”,在中国古代并不与近前盛行的酒桌文化相尽同。相反,古人讲究“量力而行”、“节制有度”、和“饮而不劝”——统称为“酒礼”和“酒德”。所谓“君子饮酒,率真量情;文士儒雅,概有斯致”、“不作力不从心之饮”及“酒不可及,才不可尽。吾欲持酒以礼,持才以愚,何患之有也?”

实际上,酒桌文化中的种种“规矩”已经成为了一种权力的服从性测试,对于下位者,“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是难以抵挡的“灌酒令”,因“令”,也即“命令”之蕴含其中,就须作出违抗本意的遵从,而对于领导,这种种规矩又形同虚设,荡然无存了。“领导随意我干了”,这短短的几个字中,透露出的并非豪情,而是低头和对其“青睐”的期盼。与领导碰杯时,杯口的极力往下,则是暗含“姿态之低”的隐意。

好在近年来官方所倡导的“理性饮酒 快乐生活”等饮酒新风尚已成时尚,至少在年轻人的聚餐中,酒桌文化之种种规矩已不常被抬上酒桌。更多的人在饮酒时,开始注意酒的品质和更健康,更快乐的饮酒体验。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酒能助眠,酒能浇愁,酒是知己,酒是思念。我想,要论爱酒,要说传承,并非来者不拒,而是将“酒”文化芜杂的枝叶修剪,如此,酒之物质和精神上的幽香才能飘得更远,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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