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博白县男子严某的同村人廖某打电话给严某的大嫂,说要给严某介绍对象,大龄单身的严某一听,便高兴地与对方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
当天中午,严某和大哥大嫂一起到陆川县温泉镇的一饭店与吕某相亲。见面后,双方都对彼此表示满意。经过商量,娶妻心切的严某当场给了廖某、李某两个媒人各4000元媒人费,给了吕某5000元彩礼后,当天便带着吕某一起回家生活了。
在严某与吕某共同生活期间,吕某多次要求外出找工作,但严某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眼的人,担心吕某出外打工认识的人多了,要是遇到比自己更好的,说不准不愿意回来跟他过了,所以一直没有同意吕某的请求。
同年11月4日,严某开车带着吕某去博白县收废品,在路过博白县凤山镇时,吕某让严某独自下车去购买生活日用品,等严某采购好生活日用品返回车上时,发现未婚妻吕某早已不在车上。严某等了许久,始终不见未婚妻的身影,便回家寻找,仍不见踪影,这时严某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婚了,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陆川县公安局侦查发现,这是一起由廖某、李某充当媒人,吕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并充当单身人员实施的诈骗案。12月9日,陆川县公安局将吕某抓获归案,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