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
全区个体工商户: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给市场主体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根据《伊州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2年8月1日前在伊州区范围内(含园区)注册,承租非国有经营用房或私人房屋,从事合法生产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享受补贴(承租国有或集体及自有自用或无偿使用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正常经营的商店菜店等、2022年8月1日后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年报被异常标记的个体工商户均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向承租城区(以行政区划为准)非国有企业或私人房屋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贴1000元/户。
(二)向承租农村(以行政区划为准)非国有企业或私人房屋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贴500元/户。
三、申报材料
1.《伊州区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租金补贴申请表》1份;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各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书写“与原件核对一致”)各1份;
3.营业执照年报截图(2022年新办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报截图)1份;
4.个体工商户银行开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复印件1份;
5.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收据复印件各1份。
四、办理程序
1.个体工商户登录伊州区政府网公告栏下载或到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相关材料。
2.乡镇(街道)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复核(其中,石油街道的个体工商户初审后由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复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伊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五天)。
3.公示期结束后,发放租金补贴。
五、受理时间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1月15日截止。
在此,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号召全体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倡议广大的房屋出租者积极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市场主体带来不利影响,共同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附件:
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1.伊州区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租金补贴申请表
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2.伊州区个体工商户房租租金补贴流程
3.伊州区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租金补贴汇总表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来源:伊州零距离

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租金补贴的通知
举报/反馈

伊州网信

5863获赞 3263粉丝
发布网信政策,发布属地热点内容。
伊州网信官方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