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高明的《琵琶记》里有句很出名的诗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大意是我好心待你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但是有一位样貌堪比现代明星的女子,不但不尊重回报对方,反而恩将仇报将对方残忍杀害并分尸,被逮捕后并未悔改,判决死刑后还因为说了句话多活三年,那她究竟因为什么选择杀害好心人?又是说了什么从死神手下逃生三年?
貌美却绝情
1967年,黑龙江佳木斯事的一个小村庄,一对父母喜得一个女儿,十分喜爱,对她也是十分宠爱,见她五官明媚美丽,父母为她起名马艳红,虽然家境一般,但是父母对她还是极其宠爱的。马艳红从小就长得漂亮,五官清秀动人。从小不仅左邻右舍喜欢捏她脸蛋逗她,其他小男孩也喜欢跟她一起玩。
由于父母忙于农务工作,对她疏于管教,也没有教导她应该怎么与异性相处。因此长大后的马艳红成天不务正业与男生混在一起,那时候的人们对男女的相处观念比较传统,一时间对于马艳红的风评急剧下降,而马艳红不以为然,依旧跟异性厮混在一起,村子里的人对她指指点点,暗地里说着她的不检点行为。
而长期处于男生目光中心的马艳红渐渐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什么都该配上最好的,为了应对这些人她形成了撒谎的毛病,谁肯为她花钱她就更乐意跟谁一起玩,内心也有了一个想法:如果自己有很多钱那就不用再奋斗了。也正是这个想法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马艳红的父母在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无法改变,只得希望她赶紧结了婚定下心来过日子,于是便托人给她物色对象,但是从小穷怕了的马艳红嫌贫爱富,又认为以自己的姿色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便各种挑剔。即使马艳红名声不太好,但是依旧有很多人为她的相貌所吸引。最后在父母的百般劝说下跟一个中规中矩的男人结了婚。
婚后,马艳红先后生了两个孩子,一家人生活的也是有滋有味。但是时间久了,耐不住性子的马艳红还是想出去玩,她觉得现在的生活枯燥乏味,她更向往大城市的生活,听从城里回来的人描述过大城市晚上亮的跟白天似的,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马艳红内心想着这个事奈不住内心的躁动,总想出去看看。于是不听家人的劝阻选择与丈夫离婚,抛弃了孩子离开了家。
编织谎话,恩将仇报
1993年,马艳红只身一人来到了繁华的佳木斯市,望着眼前的景象,虚荣至极的她明白自己来对了地方,那个穷乡僻壤才被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出门之前她身上拿了不少钱,于是想着自己做生意开一家店,一定会有很多人看自己年轻貌美前来光顾。
然而空有一副皮囊的她并不知道做生意没那么容易,别人也不会因为她的容貌随便买单。没有经营头脑的她很快就赔了钱,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只得找了一家店铺打工。由于自己没了店铺,马艳红还需再寻住处,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较为满意的地方,这里的房东姓徐,是一家三口。
为了能够减一点房租,马艳红张口捏造一段假话,她给自己编了个假名字,并说自己是被丈夫赶出来的,丈夫有了钱就找了别的女人,不但不给她一分钱还将她打走,连自己的孩子也夺了过去。说完还假惺惺地流下了眼泪。房东觉得她太可怜了,内心有些不忍,便给她将房租降了一半。但贪图享乐、生性风流的马艳红那里留得住钱交房租呢,经常迟到旷工的她被扣了不少工资,当天就被她挥霍一空。
到了交房租的那天,马艳红又在房东面前演起了戏,她哭得梨花带雨,说老板一直拖欠她工资还无故克扣工资,房东看她可怜立马安慰她并说要去帮她找老板讲理,马艳红哪里敢让他去,立马阻止了说不想惹起是非,万一老板之后辞退她就更麻烦了。
房东只好作罢并回到房间内给她拿了两百块让她先照顾好自己,不用着急房租的事。眼尖的马艳红瞥见他拿钱的地方,她看到那一摞厚厚的钱少说也得好几千,动起了心思。拿过钱感谢几句房东便回到屋里,躺在床上她辗转反侧,要是那些钱都是自己的就好了,这样就可以买很多漂亮衣物打扮自己。但是平时的她也没什么机会跟房东接触,一时间想不到什么好的法子。
1994年8月的一天,房东找上来说自己一家要出个远门探亲,这几天想麻烦马艳红看家,马艳红灵机一动便提出今天一起吃个饭给他们送送行,房东高兴地应了下来,并告诉她只管来家里吃饭,饭菜不用准备。
傍晚,马艳红去买了啤酒饮料,路过一家药店,她进去买了瓶安眠药便急忙赶回家,将安眠药分别放进啤酒饮料中,又盖上盖子掩饰。之后便去了房东家,此时的房东夫妇正在端菜,边让她先坐,马艳红假意打开瓶盖说她现将带来的啤酒饮料打开备好。
马艳红借口自己酒精过敏只喝水,不停劝着房东一家喝着她带来的酒水,推杯交盏之间,一家人很快趴下了。马艳红立马将那些钱翻了出来,又将房东家值钱的首饰都装了起来。回到饭桌前,她觉得自己如果就这么走了一定会被这一家人告发,一不做二不休,内心疯狂的她从厨房拿起菜刀便冲曾经的恩人砍去!顿时鲜血溅落餐桌,一时间房间内充斥着红色血雾。
不知砍了多少刀,看着一地的碎尸,确定无法分辨容貌后,马艳红面无表情地找了几个塑料袋将尸块装了进去,随后换了一身衣服带着几袋子尸块出门,将这些尸体丢弃在各个角落。
同年9月份,佳木斯各处警局、派出所尸块都接到了民众报案,说是发现了人体的尸块,虽然经过搜集整合,能够得到三具尸体应该是一家三口,但是当时的侦查技术还不够完善,检测手段也不够先进,一时找不到犯罪现场和凶手。心肠歹毒的马艳红暂时逃离了法律的制裁。
为财二度杀戮
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的马艳红没几个月便将这些钱挥霍的寥寥无几,她便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骗钱,但是想找个了解实际情况的男人没那么容易,看到附近的婚介所,她心生一计走了进去。用着之前讲给房东的说辞,她重新编了个假名字“任秀娥”,悲惨的经历又博得婚介所工作人员的一众同情,她们安慰马艳红一定会给她找个好男人。
没两天,婚介所的工作人员便给她介绍了几个,但是嫌贫爱富的马艳红并没有看中他们。又过了几天,婚介所说今天有个条件很好的,一定令她满意。见面之后,马艳红果然很满意,对方名叫董大庆,身材魁梧,长相也算帅气,更何况他的穿着打扮都十分有品味,家里条件也不错。
对方也被马艳红明艳的外表吸引,被她伪装的天真温柔所蒙蔽,二人很快便谈起了恋爱。没几天,马艳红便和对方同居了,董大庆对马艳红特别好,事无巨细的照顾。但一心想要钱的她总是旁敲侧击地问对方的资产,做没做好娶她的准备之类的话。
董大庆也不藏着掖着,直接拿出来自己的存折,说这上边的两万块钱都是为了跟她结婚准备的。面对董大庆的真情流露,马艳红也只是表面装作很感动,内心里已经在计谋怎么将这笔钱拿走。
几天后,马艳红装作不经意问起应酬回来醉醺醺的董大庆,那个结婚用的的存折密码是多少,董大庆看着同床共枕的爱人毫无防备地说了出来。得到密码的马艳红心满意足,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
1995年6月的一个晚上,董大庆回到家,马艳红便嘘寒问暖,让他赶紧坐下来尝尝自己专门给他准备的酒菜,董大庆十分感动,开心的与她畅谈未来。没过一会儿,一瓶酒下肚,他也倒下了。马艳红坐着思索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拿了菜刀将刚刚还亲密无间的爱人残忍杀害。之后便照旧将尸体分别丢在城市中不同的角落,带着存折逃跑了。
恶魔落网
1995年6月,又有群众在大桥和水沟处发现尸块,警方联系去年的分尸案,发现作案手段极为相似,于是派出人员全面搜寻其他尸块,经过尸体的整合确定为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后来经过尸体特征发布一则车祸信息,几天后一位老人匆忙走进警局,说自己的儿子很久没联系过了,那个特征相符便来询问。
经过了解,他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儿子之前告诉过他自己在跟一名叫“任秀娥”的女子处对象,因为是婚介所介绍的,便决定相处一段时间再见家长,现在还没有见面自己的儿子就被杀害了。警方立即对这一人进行调查,发现了之前那家婚介所留有两人的登记信息,同一时间,技术人员也来到董大庆的家,打开房门所有人都震惊了,屋内遍布血迹,不难想象当时的董大庆经历了何其残忍的分尸。
之后警方将“任秀娥”的画像发布出去,或许是天意所谓,有位跟马艳红同村的老人来城里探亲看到了画像,马艳红的出名程度村里无人不晓,老人一眼指认出这是村里那个马艳红。警方掌握了关键信息,对她全面搜索。一段时间后,终于发现了马艳红将其逮捕。这位女魔头终究是落网了。
在警方的审问下,马艳红对这两起分尸案供认不讳,但是在开庭时却说自己是被逼得,有人迫使她这么做,并且说是当时另一个在逃的杀人犯王某,然而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很难让法官信服,马艳红对于王某如何要求她的经过说的真真切切,在王某归案之前,只能先将马艳红拘押。
1998年,通过对王某的询问,发现二人并不认识,而且马红艳犯罪期间,王某并不在佳木斯市,马艳红之前的所有证词都是编造,无法反驳的她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说自己只是想多活几年。法院最终判决死刑,年仅31岁的马艳红结束了罪孽滔天的一生。
结语
得鱼而忘荃,得意而忘言。无论是房东一家还是董大庆,所有人都是真心对马艳红好,帮助她照顾她,但是见财起意的她早已抛弃了良知,恩将仇报,就像我们读过的《农夫与蛇》。马艳红的一生充斥着谎言、恶毒、虚荣,而这些终究都得到该有的报应。对于她的残忍狠毒、忘恩负义的行为,令人震惊恐惧。一个人做事没有对错之分,对待内心的欲望没有控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管制,就会很容易将自己带向深渊。
对于这样一个丧尽天良的“女魔头”,大家又作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