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筑产业“智囊团”的管理、监督、权利义务等提出了14项具体细则,以便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专家的专业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业发展。《办法》本月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据悉,所谓建筑专家,是指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专业小组专家名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现阶段,我市依托省住建厅公布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专家,《办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专家或干涉专家的抽取工作,同时我市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建立漳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

  根据《办法》,专家可以接受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从事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在专业技术服务中,专家可以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为督促责任落实,《办法》还要求建立对专家的管理与监督制度以及专家评审行为社会监督机制。市住建局将定期记录专家的工作质量情况,包括工作次数、工作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不良行为情况等;群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596-2944277,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升评审质量。专家在专业技术服务工作中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艺强)

来源:闽南日报

举报/反馈

闽南网

18.4万获赞 7.7万粉丝
福建主流媒体 闽南门户网站
闽南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