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老人组团偷瓜”
上了微博热搜
“95后”女子回乡创业
投资了100多万元
在武汉承包农田种南瓜
发视频哭诉称
附近的老人组团偷南瓜
短短几天损失南瓜近千斤
当事人余女士发了一系列视频
记录前来偷南瓜的老人
在运输方式上
这些老人
有人用徒手抱的
用麻袋装的
用板车拉的
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在被她抓到后
会称自己有高血压或心脏病
或者以死相威胁
余女士对此束手无策
▲老人用来运输南瓜的板车
余女士表示
自己是“95后”
还在创业阶段
为承包这千亩瓜田
投资了一百多万
目前还欠着60多万的银行贷款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都不禁对涉事承包商感到同情
并痛斥这些偷南瓜的老人
竟将偷东西当成了理所当然
也有人为余女士出主意
这件事在成为舆论焦点之前
也曾被当地处理过
但由于老人年龄较大
警方到来后也只是进行批评教育
可某些老人不以为意
转头再次加入“偷瓜者”行列
村干部也很无奈
也曾蹲守田头帮忙看护
但还是拦不住
关于高龄盗窃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那么,对于高龄盗窃者,法律真的无可奈何吗?
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刘春城表示,法律中确实存在对高龄老人的保护条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本)中第二十一条,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龄达七十周岁以上,依照该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但是,如果盗窃价值2000元以上(各地可能金额有出入)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不论总金额,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一样可以构成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在判决时因为年龄原因,特别是75周岁以上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条链接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月24日上午
熊店村一位村民
在接受采访时否认
此事是因个人矛盾
或土地纠纷引起的
同日
潘塘派出所工作人员称
派出所和政府部门
都正在依法处理中
一名村干部也介绍道
村里已组织村委成员帮忙看护
下一步会继续宣传
联系外出的年轻人
让他们给老人做工作
余女士说目前还无法统计损失
她把自己的首饰都卖了
只留了一个戒指
刚刚筹借了一笔钱
给工人发工资
“这一季的瓜还没收完
回本的事先不想
先撑过去再说
明年要不要继续
也还不好说”
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回到农村创业
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在此背景下
农村的营商环境问题
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北京青年报、正观新闻、红星新闻、齐鲁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