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分类法把乐器归纳为五大类:体鸣乐器、膜鸣乐器、气鸣乐器、弦鸣乐器和电鸣乐器。传统分类法包括:中国的八音分类法(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印度的二分类法(弦乐器、气乐器)、五分类法(单皮乐器、双皮乐器、前皮乐器、打击乐器和气乐器)和四分类法(皮乐器、弦乐器、金属打击乐器、气乐器);阿拉伯的二分类法(固体乐器、空穴乐器)以及欧洲的三分类法(管乐器、弦乐器、打击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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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八音分类法这种分类法主要依材质的不同把乐器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等八类。其中,金(钟、铙、钲);石(磬);丝(筑、琴、瑟、筝);革(鼓、鼗);木(柷、敔)
印度的分类法种类较丰富,有多种:其一是二分类法:把乐器分为弦乐器和气乐器。其二是与佛教有关五分类法:有关单皮乐器、双皮乐器、前皮乐器、打击乐器、气乐器。其三是四分类法,这种方法又有两种内涵:一种是把乐器分为皮乐器、弦乐器、金属打击乐器、气乐器等四类。另一种是把乐器分为弦乐器、管或气乐器、皮制打击乐器、金属打击乐器等。印度传统分类法曾经影响到现代逻辑乐器分类法形成。
阿拉伯的二分类法,把乐器分为固体乐器和空穴乐器两部分,所谓固体乐器包括:击奏、弹奏、擦奏乐器;所谓空穴乐器主要指有共鸣腔的吹奏乐器。
欧洲的传统三分类法把乐器分为:管乐器、弦乐器、打击乐器。三分类法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在希腊,很早就有enchordon, entata(弦)、pneumatempneusta(管)、kroustukon(打击)等用语;在罗马,也有tencile(弦)、inflaile(管)、pulsatile(打击)等用语。德国音乐学家维尔东(Virdung)在《音乐精义》一书中确定了这一分类法,并且以instrumenta chordata(弦)、instrumenta pneumatica(管)、instrumenta pulsatilia(击)为用语。比利时乐器学家马依永(Mahillon, 1841-1924)受印度传统乐器分类法的影响,确立了四分类的用语:autophones(自鸣乐器)、membranophon(膜鸣乐器)、aerophones(气鸣乐器)、chordophones(弦鸣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