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1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九部委公布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湘潭市赫然在列,为湖南省唯一试点城市。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市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试点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在短时间内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和上报。九部委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最终确定湘潭市为湖南省唯一试点城市。

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立足重工业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已初步培育了82个气候投融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预计带动气候投融资308.4549亿元。项目分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两大类,包括低碳城市转型、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清洁能源、交通领域节能降碳、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新兴产业工程、废弃物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造林和森林养护、人居环境治理等十个方面,计划通过3至5年努力,全力打造气候投融资模式“湘潭样板”。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获批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将为我市解决“双碳”目标任务落实的资金供需矛盾,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及当前稳经济、促增长发挥重要作用。接下来,我市将成立气候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体系,发起设立一支气候投融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建立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推进亚行湘潭贷款项目落地实施等系列重点任务,通过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推动绿色低碳试点项目,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绿色环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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