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荆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李昌林)近来,一篇《美女校长胡红梅堕落史:凭才貌走上巅峰,成“文字小偷”跌下神坛》的文章,引发网上沸沸扬扬。说的是某地“最美女校长”和网络“旗袍女神”胡红梅老师的成功与失败历程。

浏览全文,笔者感到莫名的悲哀。文章标题很不地道,“堕落史”的说辞显然过于夸张和贬损。通观胡老师的“史”,这位对事业兢兢业业、对学生关爱备至的老师,除了照搬他人教案上了几节公开课的错误,并没有其它可以指责的“劣迹”。说她“堕落”,显然言过其实。

这位老师出生教育世家,“走上巅峰”是凭借自己努力学习与潜心治教。她没有凭相貌攀高枝,也没有凭才气自我炒作,更没有拉关系玩权术。她是靠“读书改变命运”,是为“更多儿童受益开设网课、办公益讲座”而走红。她从当地一个普通小学代课教师干起,工资低、福利少、工作繁,其他同事“走了一批又一批”,她却执着坚守“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和教学”。她唯一的“野心”就是“不仅在课堂上讲授知识,而且还鼓励学生们多读多想”。她在“小岗位上兢兢业业积累很多宝贵经验”,所任教班级“学习上一直都是数一数二的”,学生“各方面都有很好的发展”,“很多家长都想方设法地把孩子送到她班上”。她的区五一劳动奖、省青年教师读书教学大赛一等奖、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和感动当地优秀人才等荣誉,确实是依靠实绩和市省乃至全国教学大赛一节节课拼出来的。

笔者不想为她开脱错误。但她的“错误”是在上公开课时借用了其他老师的教案。网文称之为“无耻小偷”是不恰当的。因为,中小学教育界相互借用教案课件上课极为常见,老师们大多还缺乏这种“知识产权”意识。即便是“剽窃”,也是无意之举。况且她“一直都很低调”,并非以此追求功名利禄。

可悲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将她“从教职工位置上除名”,就这样轻率地终结了这位倾心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的老师的从教之路。

在知识产权等法规逐步健全与完善的今天,我不否认胡老师的错误。胡老师为自己的不慎不当承担一定处罚是应该的,但“除名”实在有“一棍子打死”之嫌。当地有关部门不应以加重处罚教师来平息舆情,将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胡老师的错误只是违纪,就此除名很欠妥当,保留她从教资格的作用要比随意除名的效果好得多。而管理部门借助处罚教师表明态度以撇清干系的做法,既丧失人情味,又缺乏应有担当。

如今,无论什么原因引发学生和家长举报,总是不问青红皂白,就将责任的板子打在教师一方。这些年来,鲜见有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理直气壮地出面为教师排解矛盾和承担责任。即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一再呼吁“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人民日报》也多次发声《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但还是有不少因小过失或管教学生等遭举报的优秀教师被严厉处罚。不仅“一夜之间被挂上了没师德、没信誉的坏名声”,而且还有的失去了从教资格。学校和有关部门借助重罚教师平息矛盾,或牺牲教师平息舆情,不仅让教师寒心,而且造成了当今教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的尴尬局面。

平凡的教师从事着平凡的工作,他们在工作或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缺点。教师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应该有所担待,对胡红梅老师这样的过失错误不姑息迁就,但也不能完全依照网上“文贼”的炒作而落井下石。学校和管理部门平时要加强教育、严格要求、正确引导,出现过错也要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给予犯错教师申辩与改正的机会。如此,才能激发教师严格自律自警与严谨教书育人的热情,并使之在教书育人中享有尊严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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