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苦酒为醋,是中医传统的解释,始自梁代之陶弘景,继有明代之李时珍。但在古代,苦酒并非醋,苦酒是苦酒,醋是醋,各为一物,后世才混为一谈。苦酒入药,旧说首出张仲景《伤寒论》之苦酒汤。
近年来的新发现是,远在先秦时代,苦酒已作药用,事见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 苦酒旧释即醋,始于梁之陶弘景,他说:“酢酒为用,无所不入,愈久愈良,以有苦味,俗呼苦酒。
”后明代李时珍亦从此说,并将苦酒之名列于醋条“释名”之下,自陶氏后,苦酒为醋,千载无异议0近年,上海文人邹立昌在《(辞海)与我》一短文中说:“《本草纲目醋》将醋直释别名苦酒,感到与人称‘自酿苦酒’意相悖”。
《辞海》曾载《齐民要求》有“作苦酒法”。“醇酒”条说郑玄注《周礼》即“苦酒”。查阅之,《齐民要术》还有作酢(今醋字)法,原来南北朝前,是有苦酒;它是酒而非醋,只是到唐代苦酒被淘汰(见宋代《太平广记》),后代才将苦酒等同于醋。
邹先生还说:古医方中多有用苦酒者,了解这历史,当不致闹出“巴豆不可轻用”,而加重用量致祸之类的笑话。 邹先生这一考证,有根有据,铁证如山,无可非议。对于苦酒的这一史实,中医药著作鲜有提及。
现在由门外汉的文化人提出来,就大有“医不识苦酒,笑煞读书人”的味道了。查张仲景所药用的苦酒,确乎不是醋。有《金匮要略》一书为证,在该书黄芪芍药桂枝苦酒汤下,有一段注文曰:“一方用美酒醯代苦酒,“用美酒醯代苦酒”,意谓在缺乏苦酒的时候,可以用美酒醯代替。
美酒醯即醋。醋可以代苦酒,则证明苦酒不是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