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桐熊 封面新闻记者赵紫君
8月9日,封面新闻从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以来,南充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557起、查处治安案件12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8名、在逃人员123名。
“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南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百日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赵明介绍,南充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指挥开展以黑恶痞、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的集群战役,实现案件查处数上升、打处人数上升、警情明显下降和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其中,破获电信诈骗案件39起,挽损3000余万元。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百日行动”办公室主任任君龙介绍,“‘401’电诈专案被确定为今年全省首例公安部部长督办案件,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组织9个分、县(市)局480余名警力,先后奔赴福建、广东、江西、广西、湖北等十八省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打掉诈骗、跑分洗钱团伙16个,破获案件1000余件,涉案金额1.6亿元。”
同时,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是“百日行动”的一大重点,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林介绍,据统计,刑事拘留32人、行政拘留66人,“交通死亡人数环比下降12.5%,连续1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在基层治理上,南充公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和基层治理,全面排查化解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目前,南充市共接到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156条,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860起,矛盾纠纷化解率为96.5%。
赵明呼吁,“我们将继续推进‘百日行动’,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协助公安机关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起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保驾护航。”
会上,南充市公安局公布了一批“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等人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近期,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王某等人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破获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22件,查封房产21套、扣押船只78艘、车辆12台,冻结股票、债权等金融性资产2000余万元。经评估,查封扣押冻结涉黑资产近1亿元。
案例二:唐某等制售假酒案
近日,仪陇县公安局成功打掉长期盘踞在南充嘉陵区的制售假酒团伙,现场查扣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成品假酒870瓶,基酒、葡萄糖等造假酒原料700余斤,名贵白酒包装6000余套,冻结扣押资金110余万元。7月以来,由仪陇公安局提供线索,公安部发起集群作战,已在河南、云南、江苏、绵阳等地扩大战果,循线破获系列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例三:李某某被拐卖案
7月18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抓获嫌疑人邱某、欧某、李某、郑某等4人,解救被拐卖女婴1名。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游某、杨某等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近日,西充县公安局破获公安部督办的“游某、杨某等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伪造、变造信用卡1200余张,破获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案件15起,涉案金额1.2亿。
案例五:彭某某等人裸聊敲诈案
近日,蓬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以彭某某为首的裸聊敲诈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敲诈勒索、诈骗、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35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诱导受害人使用Telegram软件进行裸聊,被录制不雅视频,事后以散播至受害人手机通讯录所有联系人相要挟,敲诈勒索金额达300余万元。
案例六:樊某等人开设赌场案
7月20日,阆中市公安局组成7个抓捕组,远赴广州、深圳、东莞、河源、惠州等地开展“福利彩世界”跨境赌博集群战役,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收缴涉案资金300余万元。
案例七:“7.21”结伙斗殴案
7月21日凌晨2时许,谭某某、黄某某因口角产生矛盾,双方在场朋友20余人在营山县圣桦金街互殴,造成恶劣影响。营山县公安局调集刑侦、网安、情指、派出所等警力组成案侦工作专班,快侦快办快处,于当日将全部违法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依据违法情节对违法嫌疑人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案例八:“7.27”贩卖毒品案
7月27日,南部县公安局在治安清查行动中端掉一赌博窝点,抓获涉赌人员12名。经连夜突击审查,挖出涉毒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海洛因25克,查扣车辆一台。经线索串并和拓线攻坚,于8月1日抓获吸毒人员邱某、马某等5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九:王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案
6月16日,营山县公安局现场挡获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冯某、龙某、杜某等4人。经查,王某4人通过网络购买、自制等方式购买电瓶、电鱼竿等工具,自2020年以来长期在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作业,累计获得渔获物2000余斤,涉案销售金额5万余元。该团伙将非法捕捞所得的渔获物销售至市外和县城内的餐饮店、农贸市场私人购买。日前,王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营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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