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出让的土地要按程序按规定完善手续,整改中要适度考虑到企业存在的困难制定合理对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年5月,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了解到,辖区内某社区一公共走廊被某园林绿化企业非法占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便立即进行走访了解,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召开了诉前磋商会后,提出了解决意见。
在整改时限满后,相关职能部门向检察机关反馈了整改情况,该企业已将走廊腾出,还路于民,维护公益。同时,根据文件授权,与该企业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及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帮助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近日,金沙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现场,企业之前安装的铁门被拆除了,走廊的椅子也恢复了,在凉亭里也有座位可供群众乘凉。
“花卉盆栽是美丽的风景线,但是上了铁门,还占用走廊座位,没有乘凉的地方,非常不方便。现在走廊座位腾出来,铁门也拆除了,又不影响通行,大家就都满意了。”回访过程中,居民群众向回访人员介绍道。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我们积极用好严抓的气劲、常抓的韧劲、善抓的巧劲‘三股劲’。”金沙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用好“三股劲”,坚持专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汇聚“检察+行政”智慧,针对重点问题隐患实现常抓常治,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并将“止于至善”的精神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合规法治培训等方式实现诉前整改的良好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可触。
今年以来,金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履职,坚持做好“回头看”,以“我管”促“都管”,助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更好开展,在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上见实效。下一步,金沙县检察院将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持续推动行业治理、促进问题整改、推进合规经营,持续增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更多成效。
“对检察机关办案日常来说这只是一件‘小案’,但对周边群众来说就是恼人的烦心事,如果我们办理不好,被铁门锁住的不仅是走廊,还可能是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如今解开了这道门,还有许许多多的‘铁门’需要我们公益诉讼检察人去解开,我们将为之努力,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此次公益诉讼办案检察人员说道。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怡
编辑 骆航念
二审 何涛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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