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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屠光绍表示,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灵活就业已经成为主流,作为打工人的老鬼,不得不就“灵活就业”这个话题与各位职场朋友一起探讨一下。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及过,目前16-24岁城镇青年失业率接近20%,相当于5个青年就有1个失业,而且我们也分析过,现在的失业显然不是摩擦性失业,而是结构性失业,比如K12调控后,大量教培人才需要改行,房地产调控后,大量地产人才需要改行等等,这都是结构性失业,而且没有“速效药”解决的,只能等这类群体自己实现职业转型。

而灵活就业,也被称为灵活用工,其主要特点是不稳定,是就业的一种形式,灵活就业、灵活用工是从劳动者和用人主体角度来描述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两个名词。因其灵活弹性非传统,亦被称为非正规就业。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正式就业,必然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受到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护。

但是灵活就业不属于劳动关系,目前司法实践案例中没有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我们常见的灵活就业群体就是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他们在平台上接单并提供对应的服务,赚取的是“劳务费”,并不是“工资”,平台也不会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由于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也不能认定工伤,只能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网约车司机还好一些,毕竟有随车保险,而外卖员、快递员就很崩溃了,这类群体大多数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加上平台利用算法优势不断挤压配送时间,所以他们不得不闯红灯,用自己的生命安全来缩短配送时间。

某些平台还美其名曰提升效率,人家效率不断提升,咋没见你降低服务费呢?

灵活就业成为主流是结果,为什么没有一个“专家”分析一下背后的原因呢?这跟何不食肉糜有什么区别?

专家们,你知道灵活就业群体丧失了多少权益吗?

1、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两险,且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另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的统筹缴费;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女性55岁退休,而女职工50岁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或金额通常低于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会低于职工养老金待遇。

职工社保,员工只缴纳社保费用的1/4,剩下的3/4由企业承担,这里边的费用差距有多大!

2、工伤待遇

灵活就业不属于劳动关系,自然不能认定工伤,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也无法争取任何工伤待遇。

3、带薪休假

企业职工依法享有带薪年假,产检假、陪产假、产假、哺乳假,这都是带薪的,灵活就业群体有吗?干活儿有钱,不干活儿一毛钱都没有。

4、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合同到期不续签也要支付补偿金,灵活就业呢?啥都没有!

总之一句话,但凡能有个收入稳定的正式工作,谁又会去选择一个毫无保障的“灵活就业”呢?真心奉劝坐在空调房里的专家们,发表观点前,先去体验一下老百姓的生活再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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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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