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教育厅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建成40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优质专业。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呼包鄂乌经济圈中职学校开展统一招生录取试点,逐步向全区推开,促进中职学校做优做强。

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
一是在各盟市组建应用型(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形成中职与专科、专科与本科、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建立职教高考制度,逐步扩大职教高考招生规模。新增本科(含专升本)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本科教育,逐步提高职业本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高职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比例。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实施职业本科教育“引领”计划。重点支持国家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学校组建职业本科院校。对纳入自治区重点规划建设的职业本科院校,将严格落实教育部的设置标准,与自治区发改委等各部门合作,优先保障教学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按标准及时核定编制或人员总量、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力争到2025年高标准建成3所以上特色鲜明的职业本科院校。
另外,自治区会积极向教育部争取在办学质量高、优势特色突出的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本科专业试点,一并推进自治区部分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同时,普通高校举办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单列。
实施高职院校“提质”行动。加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支持力度。实施自治区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对立项建设院校分档予以资金支持。到2025年,建成8所左右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2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建立办学条件没有达标院校动态监测、限期整顿、退出机制,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责令停止办学。对于连续两年招生计划实际完成率不足90%的高职院校,按照10%—20%的比例调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推动各盟市加强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整合一批“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
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25年,力争实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不达标的学校限期整改,直至停招或撤并。
实施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对立项建设学校分档予以资金支持,到2025年,建成40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优质专业。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呼包鄂乌经济圈中职学校开展统一招生录取试点,逐步向全区推开,促进中职学校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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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区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紧密结合“十四五”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出台了《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于7月4日印发。”
7月2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让人振奋的消息。
《措施》共5项任务、15项举措。
采访中记者获悉,将会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紧扣产业链部署教育链,80%以上易地新建的职业院校建到工业(产业)园区;加强对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实现每条产业链有2所以上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精准对接,到2025年服务自治区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0%以上,切实提升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衔接性和紧密度。二是推进“技能内蒙古”建设,按照“一区域一集群”“一地一策”“一校一品”,打造产教融合区域品牌,形成区域、盟市、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特色品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辟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新航线。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推动各盟市组建“应用型(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若干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联盟,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
二是实施职业本科教育“引领”计划,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办学层次。
三是实施高职院校“提质”行动,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整体提升。
四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一是制定《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鼓励支持企业依法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
二是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签订办学协议、订单式培养、开展实习实训等方式,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金融、财税、土地等校企合作政策激励,提升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
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活力。一是在人才引进、校企合作、经费使用方面给予院校自主权,尤其是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取得的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低于50%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劳动报酬,把用于支付教师报酬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也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二是制定公办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改革职称晋升和评价机制,建立校企“双聘”制度,实施产业教授选聘计划,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三是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和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出口,提升社会待遇,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实现。
同时,建立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和经费保障、健全评估督导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记者:李艳红
责编:王慧娟
审核:张 杨
终审:权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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