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7月15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发布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报告显示,该公司收到了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监管意见书。
意见书显示,近日该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称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免去前海人寿沈成方的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免去陈琳的公司监事等职务。经核查,该公司对召开上述会议不知情,会议未按照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通知,且未提前通知监管机构。上述会议违反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七条和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条。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提出如下监管意见:
(一)立即进行问题整改,银保监会已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振华进行了监管约谈,责令改正违规问题。要求该公司依法通知各股东、董事会成员,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程序及决议不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应立即纠正不当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要求该公司股东要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公司董事应尽职、审慎履职,独立董事应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独立履职。
(二)严禁股东不当干预公司经营,要求该公司股东要严格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保险公司独立运作,不得滥用控制权干预公司经营,侵害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公司局面稳定,要求该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独立自主经营,落实风险隔离机制,维护公司业务和人员稳定,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前期压缩业务规模,强化保险资金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防范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