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3日讯 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企业,可获奖励500万元。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2022年度“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正向激励、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进阶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电网等基础设施服务机构不纳入申报范围。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500亿元人民币、300亿元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100亿元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正向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淄博市政府公布的淄博市跨越发展计划企业(参见淄政字〔2020〕96号文件)。对主营业务收入、地方财政贡献两项指标年增幅均超过10%的跨越发展计划企业,按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知所指规上工业企业为2021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计范围的,目前仍在规上工业企业库内的企业。重点支持“旗舰”“雏鹰”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连续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税收地方留成)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第三年度税收地方留成(市级)超过企业上年增长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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