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摊主拒陪酒,赤膊男子当街持刀追砍,结果女子的支援太恐怖
唐山打人案的猖獗和残酷,现在还记忆犹新,尽管所有的歹徒都被抓了,可一提到这个事件,人们还是觉得后怕不已。在关注4个受伤的女生的同时,大家也对那些任意伤害妇女的行为表示了愤怒,并对罪犯进行了严厉的谴责。本来我们认为这种事情不会再次发生,但是事与愿违,惠州的打人案又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风波,最近在温州又出现了类似的事情。
“有人要杀我!”浙江温州,2022年六月二十二日晚上,一名夜宵小贩被人追杀,原因是她拒不陪她喝酒。女人在十点左右摆摊,一位满身酒气的男人走过来,要她陪着喝一杯。女人婉言谢绝。然而,那人却不肯就此收手,而是大吼一声:“有种你就去找人揍我。”
那女人满脸堆笑,心想这小子不好惹。他是很多夜市的常客,经常会喝醉。作为顾客,他也没有得罪的必要。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好惹的。无论那人怎么挑衅,那女人始终微笑着,一言不发。
正所谓,四两拨千斤。女人软硬兼施,男人终于摇摇晃晃地走了。女人这才放下心来,看来这一声轻笑,的确可以驱散男人身上的戾气。然而,她的想法却是错误的。一个小时后,男人拿着一把菜刀走了过来,在黑暗中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女人看到这一幕,立刻停止了动作,平静地看着男人。“你不是要杀了我么?我和你同归于尽。”她的话还没说完,一把匕首已经刺在了她的胳膊上。女人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受伤,直接就往外冲。温州新闻#
那人举着菜刀,拼命地想要追上去,可能是因为酒精的缘故,他的动作有些迟钝。他一边追赶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在后面追赶的时候,又是一脚踹在了女人的身上。好在,女人的反应还算快,很快就从男人的视野中跑了出来,跑到了一间杂货店里。女人吓得不轻,连忙拨打了求援电话。
“援兵”赶到时,3分钟后,那人已逃之夭夭。大约40分钟后,一群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帮助吓了一跳,差点没把自己的酒意给惊醒。几个帅气的警察从天而降,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制服了。目前,该名男子已被依法逮捕,此案仍在调查之中。
那么,这件事情在法律上是怎样的?
这名男子的行动被怀疑是一项罪行。他当街非礼女摊主,让她陪自己喝酒,被拒绝后,他就明目张胆地动手,为的就是寻求刺|激,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中有关“寻衅滋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拘役或者拘役。这名男子在夜店里喝醉了,很可能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如果是犯罪,应该调查清楚,然后再进行调查。
这个人也可以被判有蓄意的伤害。在追逐妇女的过程中,若造成妇女轻微受伤,则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而应直接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不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拘役或者拘役。如果女性没有受伤,那就很难再起诉她了。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仍应对该人承担以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该名男子的行动也被怀疑是蓄意谋杀(企图)。在我国刑法中,应当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来确定罪名。从主观上来说,他在杀死女摊主之前,就说过要和她同归于尽,也就是说,他有可能是故意杀人。而且,从他挥舞着匕首的动作来看,他很有可能是蓄意或蓄意(没有造成任何伤亡)。所以,最后,他必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和客观的表现来决定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232条,蓄意杀害他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这其中也有一个谜团,为什么对方会说出这样的话:“你要杀了我?”也不知道他是喝醉了,还是受了什么刺|激。但说实话,这女人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女人不能和坏人争,”女人的选择显然是正确的,三十六计,还是先逃吧。一般人在遇到歹徒的时候,都会向自己的亲人朋友求助。但是,那个女人没有,她去找了一个警察。你可以想象,当遇到黑社会的时候,有什么人能比警方更快、更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