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

现有“遮牌违停”

个别驾驶人以为自己的“障眼法”

可以逃避违法处罚

殊不知这些小动作
都被蜀黍看在眼里




6月15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良中队民警通过公共视频巡查辖区道路情况时发现,三淮大街有一辆小汽车停在路边,驾驶人从驾驶位拿出一个口罩“戴”在前车牌上,自觉“妥当”后,便锁上车门离开。



随后,民警找到该车驾驶人李某。据了解,李某是三淮大街一带的居民,曾因违停被罚款,就想通过遮挡号牌的方式逃避处罚。


目前,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李某遮挡号牌及违法停车的交通行为,作出罚款4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6月11日

三淮大街沿街商铺的

一名店主陈某

自知店门前的道路禁停路段

但为图方便

其找来一顶帽子“戴”在车牌上

这一幕被正在辖区

巡查的民警发现

民警迅速找到了陈某

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

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维护道路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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