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9日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吕明珊)海南两男子“一人供货一人销货”,吴某作为上家供货,梁某则利用差价卖给购毒人员,三次以相同方式贩卖毒品给他人,不知悔改,五年后终落网。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梁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1月8日13时许,被告人梁某以360元价格向被告人吴某购置毒品(冰毒)后,到某医院宿舍内,以400元价格将冰毒贩卖给购毒人员赵某;第二日18时许,梁某再次找到吴某以360元购毒,以400元价格前往相同地点贩卖毒品给同一人;13日17时许,梁某又以相同的方式第三次贩毒,卖给购毒人员赵某。直至2020年9月1日,被告人梁某经传唤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同日协助公安民警在吴某宿舍将其抓获。

  据悉,吴某于2010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梁某200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二人均有犯罪前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梁某三次非法贩卖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对此,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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