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儿童节
同时也是《网络安全法》
颁布施行五周年
让我们跟随这名重庆网警的视角
一起看看《网络安全法》的五年……
2017年
主动出击,勇于尝试,打响《网络安全法》落地执法“第一枪”
我作为一名网安民警,有幸参与了重庆网警办理的全国首起适用《网络安全法》行政处罚案件。
警方对没有依法落实用户登录、退出的相关网络日志信息的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十五日内进行改正。
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编制了《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了整改。
为准确把握《网络安全法》的理解与具体适用问题,蜀黍所在的部门还进行了多次的专题研究,为《网络安全法》的落地执行做出了有益尝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2018年
制定《网络安全法》配套规章,切实做到“依法管网、规范执法”
为了衔接《网络安全法》的施行,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这一年,我有幸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51号令)的起草工作。
这个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的主体、对象和内容,严格规范了监督检查的法定权限和程序,从制度上要求基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2019年
修订裁量基准,规范适用《网络安全法》的执法幅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这一年,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我承担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即修订重庆市的《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为了使修订后的裁量基准更加适应实际,我们充分吸收了一些地方的先进经验,并且反复征求了基层网警的意见。
最主要的,是对《网络安全法》中公安部明确的19种公安机关可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细化,明确了什么是 “造成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情节严重”等常见情形,对处罚金额较大的罚款划分了阶梯幅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能够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2022年
我们现在正在梳理《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法律条款,探索制定上述三个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名称及适用条款指导意见,未来将进一步规范有关行政执法活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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