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6月11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10日,该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
西南政法大学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
通报称,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刘某在朋友圈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网传截屏图
据网传截图显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刘某在朋友圈发表一条长文,其中包含不少不当言论:“感觉这个人就运气不是很好吧,被人录下来发出来了。”“强迫一个喝大的人做什么有理智的行为没必要。”“就一很正常故意伤害 ,没啥可说的。”
刘某甚至还奉劝被殴打女生,反思“为什么中奖的会是自己”。
这些不当言论经过网络传播后,刘某受到家人、同学、朋友以及众多网友的一致批评指责。
11日,刘某在朋友圈发布致歉长文——“从昨天开始到现在,我一直处在深深的自责中。老师的批评、同学和朋友的痛骂让我猛醒,也让我意识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由于我的错误发言,深深伤害了我的家人,我的同学,我的学校,也深深伤害了有正义感的广大网友。”“我错了,我接受所有惩罚,认真反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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