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检察院 出台涉老经济犯罪刑事案件 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提升办案效率 ■ 日前,伊春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涉老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通过明确案件受理范围、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程序与实体的操作规程等,以涉老案件专业化办案、快速办理、证人、被害人的特殊保护等作为工作切入点,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涉老案件办案效率。 起草背景 黑龙江省是我国老龄化社会和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近年来,伊春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老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以老年被害人为犯罪对象的案件持续高发。依法保护老年人诉讼权利,探索制定符合老年人犯罪特点的办案机制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加强老龄司法保护工作,伊春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针对伊春地区老年人案件特点,制定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涉老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并要求伊春地区抓好落实。 《工作指引》的条款及亮点 据了解,《工作指引》共二十四条,以案件办理程序为主线,具体规定了涉案老年人范围、基本原则、区别对待、专业化办案、委托辩护、证人、被害人的特殊保护、被害人的司法救助、财物处理、快诉办理、促成和解、和解效力、相对不诉、公开听证、宣告、不捕、不诉说明、加强协作、法制宣传等条款,在受理范围、基本原则、办案流程、程序要求上,探索建立涉老案件结构化规范。 伊春市检察院制定的《工作指引》有以下亮点:一是探索"背景调研+结合办案"模式,制定符合伊春地区办案特点的工作指引;二是坚持"专业化办案+特殊保护"模式,使工作指引充满对老年人人文关怀;三是制定"迅速办案+追赃挽损"模式,快速精准有效打击涉老刑事犯罪,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工作指引》的重点 在制定《工作指引》前,伊春市检察院对伊春地区涉老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针对区域内涉老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规范。 ——对涉案老年人范围进行界定的同时,规定了保护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工作指引》规定了分类保护原则、人文关怀原则、综合保护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从各个检察环节对涉案老年人进行人文关怀。亦制定了区别对待规定,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区别于一般成年人,应当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给予特殊保护。 ——为及时追赃挽损,制定财物处理规定。《工作指引》对赃款赃物处理进行了相应规定,建议人民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限考虑老年人的受偿请求,并向其他被害人做好释明工作。 ——探寻涉老案件救济渠道,规定刑事和解工作方向。《工作指引》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进行了专门规定,列举了六种老年被害人在经济、心理等方面遭到刑事犯罪侵害时,向控申部门申请经济援助,优先给予救援的情况,给予办案人明确的规范指引。对促成和解及和解效力亦进行了明确规定,从程序上对涉老案件刑事和解工作进行规范,通过采用刑事和解等方式,努力消除犯罪人与被害方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以涉老案件专业化办案、快速办理、证人、被害人的特殊保护等作为工作切入重点。《工作指引》着重考虑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一方面规定专业化办案,要求配置有成熟捕诉工作经验、丰富人生阅历的检察官实行专人办案机制,有利于对老年人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考虑老年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特点,制定证人、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及快速办理规定,要求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不得影响证人、被害人正常生活,老年证人给予适当补助,必要时可以通知老年人信任的亲友到场,帮助其理解相关法律问题,以缓解其精神压力,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快速及时办理案件等。 ——探索实现对涉案老年人诉讼权益的全面、全程、全方位保障。《工作指引》对引导侦查、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相对不诉、公开听证、宣告、不捕、不诉说明等方面进行了全程跟踪性规定。《工作指引》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合力,制定加强协作规定,要求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民政局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各项工作机制,提升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来源: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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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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