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以来,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积极联动,不断加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794户,协调处理案件404件,结案567件,共追发10875名劳动者工资,涉及金额1.37亿元。其中建筑施工领域案件293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32亿元,涉及10095人,清欠率达到97.13%。总体来看,我市2017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及人数较上一年有明显下降。
同时,为有效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社会公布11起近期查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典型案件。同时,对公布的典型案件中的企业和有关人员,符合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拟依法列为“黑名单”纳入信用诚信体系,实行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
案件一
青海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5950267272,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66号19号楼20层,法定代表人:徐国江。
2018年1月8日,城东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青海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青海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新千华府”工程项目中拖欠张成军等部分农民工工资不予支付,城东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迫于压力,该公司已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50万元,但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未支付清。
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1月31日,城东区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二
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公司青海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公司青海分公司统一信用代码: 91630105698523291P,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东路3号,法定代表人:王斌。
2018年1月11日,城东区人社局接到朱辉、罗安龙等班组长反映,中发源时代广场项目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公司青海分公司拖欠880余名农民工工资约4468万元。
经查,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公司青海分公司承建的“中发源时代广场二期”工程项目中,该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朱辉、罗安龙等不具备用工主体的个人,属于违法分包行为,且该公司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据查,拖欠的大部分为工程款,具体拖欠工资金额和人数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按照有关规定,因四川黄瓦台建筑工程公司青海分公司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应由其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2018年1月17日,城东区人社局针对已核实部分拖欠工资情况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城东区人社局近期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三
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20916034981,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西路32号1号楼2号,法定代表人:彭忠涛;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3564939400W,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秀水路46号,法定代表人:杨金奎。
2017年8月18日,城东区人社局接到部分劳动者投诉,反映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拖欠100余名劳动者75万元工资问题。
经查,由浙江宏宇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越州国际广场”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自2017年开始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私自组织施工队伍施工,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予支付。2018年1月9日,城东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迫于压力,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筹措农民工工资167万元,申请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3万元,共计210万元,于2018年2月7日支付该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
案件四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3757412939G,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26号1号楼803室,法定代表人:吴振鑫。
2017年12月27日,城东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在“中惠紫金城二标段”工程项目中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该项目中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公司拖欠胡林等部分农民工工资共计700余万元。2017年12月28日,城东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迫于压力,该公司先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50万元,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农民工工资未支付。
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城东区人社局近期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五
西宁市城中区清宁轩茶餐厅拖欠劳动报酬案
西宁市城中区清宁轩茶餐厅,工商注册号:630103680153056,法定代表人:秦天山,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2号。
2017年10月23日,城中区人社局接到高林云等劳动者投诉,反映清宁轩茶餐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城中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后及时对该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用人单位未按询问通知书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城中区人社局于2017年10月27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报送相关材料,该用人单位在期限仍未能报送,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2017年11月16日,城中区人社局依法向城中区清宁轩茶餐厅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行政处罚19000元,该用人单位到期未缴纳罚款。
城中区人社局将在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效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六
青海袁氏晨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袁氏晨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09164840XY,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1号楼1064室,法定代表人:袁峰。
2017年9月18日,城西区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青海袁氏晨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青海袁氏晨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海湖茶城装修改造工程中拖欠工人工资,因法定代表人无法取得联系,对农民工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了解到拖欠124人工资约181万元。2017年9月26日,城西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因其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7年12月13日,城西区人社局已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七
青海纯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纯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3108238544,工商注册号:630104063045734,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40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朱永明。
2017年6月23日,城西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青海纯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经查,青海纯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14名员工工资共计5.8万元。2017年7月12日,城西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因其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7年9月21日,城西区人社局已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八
西宁永利汇餐饮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西宁永利汇餐饮有限公司,注册号:630104063051685,注册地址:城西区文成路16号海湖星城小区商业B区商业16-96号房,法定代表人:单彪。
2017年3月13日,城西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西宁永利汇餐饮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经查,西宁永利汇餐饮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停止营业,该单位未支付76名员工工资41.1万元,经多次联系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未取得联系。城西区人社局分别在2017年3月28日、4月1日、4月6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7年4月19日,城西区人社局将该案件移交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2017年6月8日,城西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单彪和股东司伟调查取证其资产情况,无能力支付工资,决定不予立案。
对此案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拟依法将其列为“黑名单”纳入信用诚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案件九
青海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21MA752JCR42,注册地址: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东村,法定代表人:姚洮;菏泽市第一建筑公司西宁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MA7527DQX1(1-1),项目负责人:雷光荣。
2017年11月9日,四川籍农民工李久刚等30人到大通县人社局投诉,反映青海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材加工基地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菏泽市第一建筑公司西宁分公司,项目负责人雷光荣全权负责该项目施工建设。在该项目中拖欠232名农民工2017年2-5月的部分工资和部分工人的2016年9—11月份工资189万元。2017年11月22日大通县人社局组织青海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洮、菏泽市第一建筑公司西宁分公司负责人张学军和项目负责人雷光荣进行协调处理此案,并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未支付。
因其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大通县人社局近期拟将该案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案件十
青海德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德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MA753NBA52,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68号6号楼1单元1284室,法定代表人:马伟。
2017年11 月6 日,大通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青海德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大通“名城花谷”项目中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青海德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承建“明城花谷”旅游项目工程中拖欠90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52万元。2017年11月22日大通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迫于压力,该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60万元。
该公司承诺,2018年4月15日前支付剩余农民工工资。
案件十一
西宁林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22310928197L,注册地址:湟中县西堡镇东花园村,法人代表:吴丽华(18997221083);施工单位:西宁林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091644898T,注册地址:城西区昆仑路13号9号楼1单元1062室,法人代表:邵继林(18697159558)
2017年8月22日,湟中县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西宁林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东花园生态养生综合项目中拖欠200多人工资253万元。
经查,该项目共拖欠7个施工班组200多名农民工工资90多万元,拖欠事实清楚。湟中县人社局于2017年9月30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在责令改正期限内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15万元后,一直未能支付剩余工资。
因其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7年10月26日湟中县人社局将此案依法移交至湟中县公安局,迫于压力,2018年2月2日,青海东花园生态养生有限公司再次支付农民工工资20万元,农民工代表和该项目负责人商定于2018年7月前支付剩余全部工资。
举报/反馈

西宁晚报

56.7万获赞 9.3万粉丝
西宁晚报是西宁市委机关报
西宁晚报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