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你们还是亲老表,你们两家为路发生的纠纷,更需要你们双方冷静下来处理。”调解室内,法官、人民陪审员同正在耐心地劝导着。

最终这起已经调解多次未果的相邻关系纠纷,在握手言和中得以成功化解,让人欣慰。

案情回顾

孙某与尹某系罗平县老厂乡某自然村村民,且还是亲老表关系。多年前,原告孙某从村中陈某甲处调换了一块离村口不远的宅基地,且建盖了房屋居住。而丁某乙则将自家紧挨进村道路的土地让给了被告尹某的妹婿家建房。

2016年双方因被告家挡墙被原告毁损,后经当地村委会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相安无事。

2022年3月,原告孙某准备建新房,被告尹某却堵在挖机下不让施工,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双方为孙某家进出房屋道路通行问题再次发生纷争。该纠纷历经当地村委会、老厂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诉至罗平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马街法庭根据案件的性质及当事人双方属于亲戚的这一特殊关系,决定到现场进行联合调解。

确定思路后,第一时间邀请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到现场查看现场,多方了解情况,进行现场调解。法官、调解员、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细致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就在要达成协议时,被告突然反悔,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眼看天色已晚,法官决定到开庭时再调解。

开庭当日,双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因双方依旧各执己见。该案若是生硬判决,可能会给邻居关系带来长久的破坏,承办法官考虑到邻里纠纷和老表弟兄的特殊性,休庭后,在承办法官和陪审员、调解员的多次努力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

之后法官再耐心为当事人讲通邻里关系、亲情关系,再从身边遇到的几个案例通俗的讲述给双方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方式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理解。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马街中心法庭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坚持把非诉方式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通过“委托委派及联合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弥合修复情感,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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