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54万元!拖欠220名农民工工资,这位包工头刷新江西省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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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18:06江西江西台都市现场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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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近日,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据悉,该案被告人范某恶意拖欠220名农民工工资合计人民币623.54万元,刷新了江西省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案件回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于2018年挂靠南通市某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从筑地公司承接了南昌新力公园一号120亩项目劳务工程并签订协议。范某陆续雇佣泥工、木工、瓦工、钢筋工、技术工、防水工、电渣压力焊工等20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筑地公司向南通某公司支付劳务费1967余万元,南通某公司收款后,全部转给范某以及其个人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劳务民工账户内。


2020年1月,范某因拖欠民工工资,南昌新力公园项目停工。为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筑地公司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结算100万元给南通某公司用于发放拖欠的民工工资,但该工程的实际负责人范某收到汇票后,仍未付清工资。

2020年10月,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南通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范某仍未按照整改指令书整改到位。


2021年10月,被告人范某被抓获归案,南昌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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